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大由乡>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问答形式解读 关于印发《大由乡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访问量:

【政策解读】问答形式解读关于印发《大由乡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问:惠民殡葬包括哪些内容?

答: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行免费安葬(放),只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生态安葬奖补

(一)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对石城县户籍城乡居民(享受丧葬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外),遗体接运(石城县县域范围内)、遗体存放(3天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6个月内)、基本殡葬服务配套骨灰盒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免费

1.在石城县民福殡仪馆火化的,在民福殡仪馆直接核免后,由民政部门按照1750/具费用标准报县财政支付结算

2.异地(石城县县域范围外)殡仪服务机构火化的,以异地殡仪服务机构实际收取的五项费用为依据,逝者户籍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申请核免民政部门报县财政支付结算报销标准不超过1750/具。

3.县民福殡仪馆殡仪服务咨询电话0797-5700300殡仪服务监督电话:0797-5792290县民政局)。殡仪服务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15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行免费安葬(放),只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价,公墓一次性收取20年维护管理费1400/穴,骨灰堂一次性收取20年维护管理费500/格。对下列对象免收农村公墓维护管理费:

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

2.遗体器官捐献人员。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或优抚对象,但未享受国家丧葬费补贴的人员。

4.家庭经济收入接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三)生态安葬奖补。凡在指定区域内按要求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直埋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的,每例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予以全免外,另行奖励4500在指定区域内按要求实行海葬、骨灰散撒的,另行奖励5500元。

问:如何申请惠民殡葬?

1.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在县民福殡仪馆(0797-5700300)火化的遗体,丧属可以在殡仪馆直接核免;在异地殡仪服务机构火化的遗体,丧属在逝者户籍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申请核免。

2.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免费安葬(放),只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在选定骨灰安葬(放)公墓后,由公墓属地所在乡镇执行。

3.生态安葬奖补。丧属在对遗体骨灰生态安葬前,联系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0797-5792290)指导施行。

问:申请享受惠民殡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遗体在本县民福殡仪馆火化。丧事经办人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医院、公安出具的死亡证

2.遗体在异地殡仪服务机构火化。丧事经办人到逝者户籍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申请核免,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异地火化殡仪服务机构开具收取五项基本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医院、公安出具的死亡证

3.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免费安葬(放),只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丧属经办人提供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逝者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农村公墓所在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办理骨灰安放事宜申报手续

相关文章:
中共大由乡委员会 大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由乡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