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石城县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最大程度整合村居(社区)应急管理网格队伍资源,不断创新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更好地发挥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单元的积极作用,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六有”、 行政村(社区) “三有”建设细化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6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7号)等精神,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深入“职能合并、分类调整;管理下沉、整合转制;平衡有序、运作规范;权责明晰、统筹高效”的原则,全面推进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灾害和气象信息上报、山塘水库管理、交通劝导、食品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事项整合;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待遇”要求,整合设立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建立一支职能明确、人员稳定的基层应急队伍。创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探索符合实际的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村居(社区)社会治理“一张网”,不断优化村居(社区)应急治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村居(社区)应急治理水平,为全县社会平安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现状,相对稳定
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基层应急管理队伍整合尽量从现有人员中选聘,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整合工作,由所在地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采取“乡聘村用、县主管部门备案”方式,推动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三)试点先行,整体推进
选择小松镇先行试点,探索创新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形成符合实际的基层应急治理工作运行机制;试点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广泛推介运用,助推其他乡镇、县城市社区按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合力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整合职能,实行“多员合一”
各职能部门围绕“责、权、事、费”,对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所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一员多岗”原则,统一整合到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岗位。各村居(社区)可灵活参考以下两种方式实施整合。
1.在各行政村择优挑选1名护林员或实行末位淘汰1名护林员后,重新招聘1人担任村专职应急管理员,负责其原护林员及应急管理员工作。
2.在各社区网格员中择优挑选1名人员担任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负责其原网格员及应急管理员工作;没有网格员的社区由所在社区聘用人员或指定1名社区干部兼任。
(二)坚持择优聘用,保持相对稳定
1.人员要求。每个村居(社区)设专职应急管理员1名。专职应急管理员应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本地常住人口,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交流表达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够全职从事应急管理工作,并能基本操作电脑。
2.岗位安排。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聘用,不占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系编制外人员。专职应急管理员聘用期间同时担任村居(社区)应急委员,列席村居(社区)“两委”相关会议,不参与村居(社区)日常事务管理。专职应急管理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岗位中退出。
3.聘用程序。专职应急管理员的选录,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从护林员、网格员、临聘干部等人员中择优挑选,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自行组织选拔考试,每个村居(社区)选拔1名。
4.教育培训。专职应急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按照“乡镇考核,县级培训”原则,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专职应急管理员的集中培训。县、乡镇两级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专职应急管理员会议,不断提高专职应急管理员业务能力。
5.聘用期限。学习培训结束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与专职应急管理员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一年,聘期五年,与村“两委”换届时间同步。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留用。
6.管理考核。专职应急管理员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统一备案管理;培训等事项,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共同负责。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
(三)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专职应急管理员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方面应急管理事务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1.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具体任务的落实。
2.负责协助辖区内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摸排;督促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护;负责协助辖区内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做好辖区内气象探测设施和有关设备巡查管理;协助对辖区内巡查、排查出的隐患,报所在村居(社区)委主要负责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上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加强巡查、排查台账的管理,对辖区的隐患进行定期监测、动态跟踪。
3.负责协助落实村居(社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培训;负责协助组织村居(社区)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
4.负责协助应急抢险物资管理,实施物资调拨,统计物资清单,按上级物资配备定额提出物资补充品种、数量。
5.负责协助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并统计;协助做好避灾安置场所人员管理和紧急转移人员所需物资发放。
6.负责协助村居(社区)灾情核查、统计、汇总,经所在村居(社区)委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协助加强灾情台账管理,并做好灾情核查核定工作。
7.负责协助村居(社区)应急方案编制,协助实施村居(社区)防灾自救和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
8.协助其他需要具体落实的应急管理工作。
9.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可根据以上职责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
(四)强化工作保障,助推基层应急工作开展
专职应急管理员工资标准原则为1610元/月以上,其中基础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410元/月。资金来源,除从各村居(社区)中整合原有护林员工资(约1万元/人/年)外,不足部分由各村居(社区)经村居(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后,从其集体经济收入中予以解决,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基础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与村居(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方式一致,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同时,按100元/年的标准为专职应急管理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由网格员、社区干部等兼任的专职应急管理员补贴,按原渠道解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专职应急管理员负责统一汇总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做到“基础信息不漏项、社情民意不滞后、问题隐患全掌控”。信息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基本情况及现场照片等,及时将信息梳理、归总、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在每月25日前完成日常工作所涉及各类信息录入。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重要时间节点等关键时期,所有问题隐患应做到应排尽排、应报尽报。遇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当即上报所在村居(社区)、乡镇,并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
(二)建立走访巡查制度
专职应急管理员应适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围绕安全职责定期走访巡查。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重要时间节点等关键时期,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同时,对走访排查的情况,及时收集汇总登记入册,以便快速收集掌握辖区内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安全生产隐患等。专职应急管理员每周、每月工作情况,必须经所在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社区)委主任审核签字确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建立分类处置制度
按照分级、分类、分线处置原则,专职应急管理员对辖区内的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隐患、矛盾纠纷,当场能处置的由专职应急管理员进行处置;解决有困难的,上报所在村居(社区),由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社区)委主任牵头,联系所在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共同参与处置;村居(社区)不能解决的,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处置。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健全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加强专职应急管理员的日常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确保村居(社区)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提升。对专职应急管理员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乡镇每季度对基础信息录入、事件信息上报、辖区内知晓率等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排名靠后的专职应急管理员视情予以约谈;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一年内发生2起事故的,及时进行调整更换;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在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和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考虑。
(五)建立完善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村集体经济规范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村居(社区)从村居(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中规范发放专职应急管理员工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整合设立村居(社区)专职应急管理员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统一协调部署,落实时间节点,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强业务对接
专职应急管理员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把握节奏、讲究方法、精确实施、主动作为,强化工作对接,加强日常联系,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整合过渡
在整合过渡时期,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由原应急管理员牵头,原来未调整的安全员、灾害信息员、护林员、气象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山塘水库管理员、河道巡护员、交通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等人员工作职责不变,依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原村居(社区)应急管理具体事务。对于被整合的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业务职能部门、村居(社区)“两委”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人员不乱、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