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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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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编制和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石城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学前路9号401室,邮编342700;电话:0797-5713631,电子信箱:sc_gajbgs@ganzhou.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城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石城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46其中概况信息2条、工作动态287条、政策文件4条、治安管理24条、户政服务11条、权责清单1条、行政许可7条、行政处罚10);通过“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66(其中公众号220条、视频号46条)“石城公安”今日头条号发布各类警务信息9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法、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暂无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加强考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由办公、督察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3

行政强制

   1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10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信息公开全面性上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谋划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责任科室,让各部门有计划性的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加强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围绕社会关切热点、群众所想所盼,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维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城县公安局

20201月29日


石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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