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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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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编制和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石城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学前路9号401室,邮编342700;电话:0797-5713631,电子信箱:sc_gajbgs@ganzhou.gov.cn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并以石城县政府网站、“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石城公安”今日头条号为载体,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的内容。石城县公安局2021年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概况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治安管理、户政服务、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在“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上主动公开的有工作动态、警情通报、警方提示、办事服务、法律法规等内容。2021年度,通过“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29条,“石城公安”今日头条号发布各类警务信息9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2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工作动态192条、政策文件6条、治安管理12条、户政服务6条、权责清单2条、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12条。召开向群众报告工作会、警民恳谈会730余场(次),主动向辖区群众公开辖区治安状况、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2.公开形式。一是通过石城县政府门户网站、“石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石城公安”今日头条号。二是与石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发布。三是利用向群众报告会、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禁毒、反电诈、网络安全宣传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发布各类防范违法犯罪等预警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二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暂无相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合法、规范,制定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方责任,通过用制度管人,最大程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合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4

行政强制

 1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率不高;三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局属各部门和经办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局属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电子版可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联系(地址:石城县东城南大道100号,电话:5712582,邮编342700)。



石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石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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