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高质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助推全域旅游发展,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发布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高质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根据赣州市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2022-2023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低改〔2022〕2号)文件精神,出台了《石城县2022-2023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步骤、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主要包括:
1.目标任务。完成低改48500亩,其中更替改造2100亩、补植改造7200亩、抚育改造7400亩和封育改造31800亩;打造2个低改示范基地,分别为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基地和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基地,每个示范基地面积不小于100亩。
2.工作步骤。2023年1月15日前落实实施山场、完成作业设计;9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包含落实项目资金、确定实施主体、整地打穴、施底肥、苗木栽植、2次抚育管护;10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做好迎接市级核查准备。
3.主要措施。各乡镇、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和林发公司等单位各司其责;县财政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通过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和县林业局组织监管队伍的方式,对营造林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坚持针阔结合、绿化彩化协调,加快推进主要通道沿线森林质量提升;通过割灌、间伐等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林分密度、培育大径材,提高森林质量;高质量打造赣江源区生态综合修复基地、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示范基地;将低质低效林改造作为林长制和县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
4、下一步打算。(1)按程序尽快落实监理单位;(2)落实林业局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人员;(3)督促各实施主体加快造林整地进度;(4)加强苗木质量监管;(5)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苗木栽植。
解读机关:石城县林业局
解读人:石城县林业局 潘庆全中级工程师
咨询电话:0797-5700396
联系地址:石城县林业局东城南大道307号
石城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