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与修复,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工作,在“十年禁伐”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林分树种结构,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善森林生态景观,增强森林病虫害防控及防火控灾能力,确保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重点
(一)建设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48500亩,其中更替改造2100亩、补植改造7200亩、封育改造31800亩、抚育改造7400亩(详见附件1)。
(二)示范基地建设
全县计划高标准打造低质低效林改造示范基地2个,科学选择铁路、国道、县级公路等交通便利的通道沿线更替改造或补植改造建设地块作为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布局合理、成效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低质低效林改造示范成果。每个示范基地面积应不小于100亩,提倡使用1—2年生优质容器苗,提高造林成活率。
(三)改造重点
对困难立地生态修复区域,以增加林地植被覆盖度为目标,逐步修复裸露山体,提升林相景观效果;因地制宜,优先选择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乔、灌木树种,提高造林成活率,保障修复质量;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域,根据各乡镇实际,有计划进行皆伐更新、带状间伐补植,逐步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对疏林地、火烧迹地、弃土场等生态亟需恢复区进行增绿复绿,增加森林覆盖率。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2023年1月底前完成)
结合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森林抚育、生物防火林带等项目内容,将年度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至各乡镇。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开展调查摸底,将改造任务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照各项目建设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投资预算,科学编制项目作业设计,印发年度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3年9月底前完成)
根据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及项目作业设计,落实项目资金,确定施工队伍或改造主体,按工作进度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稳步推进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等工作,并全过程抓好项目质量监管。在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过程中,不得违背“十年禁伐”政策,对确需砍伐的林木,实施乡镇和县林业局需出具具体意见。
(三)检查验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对照市考评方案对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初验,初验情况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抽验或全面检查验收,形成自查成果资料报市低质低效林改造办,做好迎接省市核查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低质低效林改造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作用,积极落实实施山场,做好林农工作,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低质低效林改造,防止项目建设遭受破坏。更替改造由县林发公司、林农和相关林场组织实施,补植改造由县林发公司和相关林场组织实施,封育改造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县林业局负责作业设计编制、技术指导和组织检查验收;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要加强高速、国道、旅游公路沿线水土保持、废弃矿山、采石场治理工作,合力提升通道森林质量。
(二)落实项目资金
统筹赣江源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用于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县财政安排48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
(三)加强质量管理
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或组织监管队伍,对营造林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尤其是清山、整地、造林、苗木选择等关键环节,要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化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和施工合同要求,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现场考评,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推进。优先采用乡土树种及本地保障性苗圃繁育的良种壮苗,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确保苗木质量;充分保护原生植被,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推广开挖竹节沟、鱼鳞坑等保水保墒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加强抚育管护力度,对新造幼林和补植补造林地实行抚育管护三年,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四)稳步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主要通道沿线森林质量改造提升,坚持乔灌结合、绿化彩化协调。
(五)强化示范引领
探索马尾松稀疏林针补阔模式,逐步改善林分结构,形成生态系统稳定的异龄复层混交林分,增强森林碳储量和碳汇能力。高质量打造示范基地,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营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县低质低效林改造向高标准高质量转变。
(六)强化工作考核
将低质低效林改造纳入林长制和县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对工作考评得分靠前的乡镇,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石城县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安排表
附件
石城县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安排表
单位:亩、个
单位 |
任务 |
其中 |
示范基地 |
|||
更替改造 |
补植改造 |
封育改造 |
抚育改造 |
|||
石城县 |
48500 |
2100 |
7200 |
31800 |
7400 |
2 |
琴江镇 |
5000 |
600 |
800 |
2800 |
800 |
|
小松镇 |
6000 |
300 |
900 |
4000 |
800 |
|
木兰乡 |
4100 |
200 |
900 |
2000 |
1000 |
|
高田镇 |
5600 |
|
400 |
4500 |
700 |
|
丰山乡 |
5000 |
300 |
1000 |
3000 |
700 |
|
屏山镇 |
4200 |
|
500 |
3000 |
700 |
|
大由乡 |
4600 |
200 |
500 |
3000 |
900 |
|
龙岗乡 |
2900 |
200 |
400 |
2000 |
300 |
|
赣江源镇 |
4370 |
270 |
600 |
3000 |
500 |
|
横江镇 |
4800 |
|
800 |
3300 |
700 |
|
珠坑乡 |
2230 |
30 |
400 |
1500 |
300 |
|
县林业局 |
|
|
|
|
|
2 |
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