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第二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第三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
第一部分、项目资金类别
序号 |
资金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1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
补贴类 |
3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
项目类 |
4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
项目类 |
5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
补贴类 |
6 |
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
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
项目类 |
7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 |
补贴类 |
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 |
补贴类 |
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石城县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1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
项目类 |
1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1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2023年全县农村路灯安装项目 |
项目类 |
13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项目类 |
14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15 |
2022年油菜种植奖补 |
2022年油菜种植奖补 |
补贴类 |
第二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公开
一、资金来源
(一)202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县下达直达资金2118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统筹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41号994万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51号1124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根据《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23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3〕2号)文件、《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23年第六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3〕24号)文件下达14个项目资金共4478.21万元。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58号)文件要求,下达石城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26万元。
(四)2022年油菜种植奖补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稻油轮作、双季稻轮作)》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6号,下达2022年种植冬油菜奖补75.9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支出实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款支付有“五道关口”把控:由中标施工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监理签字同意、项目乡镇(二级法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核准、县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拨付到项目中标单位。拨款程序完善。
(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政策依据:根据2020年石府办字〔2020〕11号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放标准:县财政按季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县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续贷展期情况,核拨财政补贴。
1.脱贫户及脱贫边缘户贷款,由县财政给子100%贴息。
(三)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根据《石城县引进培育职业菜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蔬菜专业技术人员3人,补强县蔬菜办专业技术力量。通过从山东寿光等蔬菜生产重点区域推荐引进具有5年以上蔬菜生产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11名,并将其分配到各乡镇,负责辖区内蔬菜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引进具有3年以上蔬菜生产经历的县外职业菜农若干名,通过领种部分蔬菜大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聘请县外种植专家担任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总顾问,并定期到各乡镇蔬菜基地解决种植技术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的种植技术培训项目资金支出实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款支付有“五道关口”把控:由中标施工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监理签字同意、项目乡镇(二级法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核准、县分管领导签字后,再拨付到项目中标单位。拨款程序完善。
(四)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府字〔2023〕10号)文件精神,全力保障农资供应,根据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由县财政安排资金统一采购早稻种子,及时组织农资调配。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五)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58号)和《关于印发石城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字〔2023〕15号)文件精神,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田农民、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进行补贴。
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112元/亩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来提高农民耕作的积极性,从而达到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我县通过“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辖区内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核实上报,并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到农户
(六)产业奖补项目
按实际发展产业面积及联农带农情况发放,每个脱贫户(含监测户)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1500元,每个农业经营主体每年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元。
(七)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
对5亩以上集中连片育抛秧的秧田奖补1000元/亩,育机械插秧的秧苗奖补2元/盘。
(八)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
年内流转土地50亩以上且种植双季稻的,流转主体提供流转协议后,奖补100元/亩。
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奖补100元。
年内新抛荒复垦耕地种植水稻的,年内新增耕地(不含补充耕地)的,对复垦主体奖补300元/亩。
(九)石城县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建设项目
按照新建大棚2.5万元/亩、建设冷库200元/立方米、大棚换膜2000元/亩的标准,根据财政验收核后进行拨付奖补。建设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项目,与财政共同验收及审核后进行拨付奖补。
(十)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新建大棚蔬菜基地按0.5万元/亩、建设冷库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蔬菜产业进行奖补,与财政共同验收及审核后进行拨付奖补。
(十一)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经询价,确定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施工方为石城县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开工,由乙方垫资设施,在工程设施完成50%以上,乙方可以申请甲方初验认定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价格借给乙方30%的工程款。乙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组验收后协同上级部门工程管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验收,再经第三方核实工程质量合格后付清合同价款,第三方审核前只能支付不超过80%工程款,但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交纳的5%质量保证金应按竣工验收时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十二)2023年全县农村路灯安装项目
路灯为深圳市赣源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县级负担每盏路灯802元的运输、安装和维保费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路灯安装需求,分配路灯安装资金。
(十三)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根据省新农办印发《关于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压实属地责任,确保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一抓到底,构建常态”的通知》(赣新农办字〔2019〕11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按 1:1:2:1的比例,每年共同筹集不少于5万元/行政村的管护资金”要求,每个行政村安排1万元。
(十四)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
43个省级新村点按照省市县5:2:3的比例要求,落实每个省级新村点不少于30万的建设资金。
(十五)2022年种植冬油菜奖补
示范点200元/亩,小规模种植100元/亩。
三、分配情况
(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截止2023年10月19日,直达资金共计2118万元,已分配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118万元,分配率达到100%。
(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目前,分配至小额信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项目92.8911万元,分配个人2044人。分配至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项目325.2797万元,分配个人1992人。(详见附表)
(三)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我局已发放技术顾问、技术人员1-9月份的工资、绩效75.7073万元。(详见附表)
(四)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资金65万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江西洪崖种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9.6万元,采购早稻杂交种子合计12万公斤。3月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50%,4月底再支付总金额的30%,7月底种子纯度达标后再支付总金额的20%。目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用完。(详见附表)
(五)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我县经县级确认,决定拨付各乡(镇)及相关单位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贰仟肆佰零贰万伍仟捌佰壹拾玖元叁角陆分(¥24025819.36元),其中高田镇273.524152万元、丰山乡253.429456万元、木兰乡140.747936万元、小松镇336.467712万元、琴江镇369.151978万元、屏山镇243.067406万元、大由乡205.151632万元、龙岗乡120.241184万元、赣江源镇156.334304万元、横江镇157.09456万元、珠坑乡125.285104万元、县农科所12.345872万元、县鱼种场9.74064万元。(分配到农户50271户,金额为2314.301632万元;分配到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62家,金额为88.280304万元)。(详见附表,项目情况表、分配到个人明细表)
(六)产业奖补项目
1-3季度,全县共发放奖补资金564.866万元。
(七)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发放补贴238.54万元。
(八)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发放补贴474.66万元。
(九)石城县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建设项目
分配石城果珠香润食品有限公司8.8328万元。
(十)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分配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共3人,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26.53万元,江西省润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7万元,石城县赣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32万元,赣州市众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9.29万元。
(十一)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5万元金额,目前拨付80%工程款,金额43.5万元。
(十二)2023年全县农村路灯安装项目
序号 |
乡镇名称 |
安装路灯数量(盏) |
分配金额(元) |
1 |
高田镇 |
168 |
134736 |
2 |
丰山乡 |
133 |
106666 |
3 |
木兰乡 |
85 |
68170 |
4 |
小松镇 |
200 |
160400 |
5 |
琴江镇 |
260 |
208520 |
6 |
屏山镇 |
205 |
164318 |
7 |
大由乡 |
130 |
104260 |
8 |
龙岗乡 |
95 |
76190 |
9 |
赣江源镇 |
120 |
96240 |
10 |
珠坑乡 |
100 |
80200 |
11 |
横江镇 |
150 |
120300 |
合计 |
1646 |
1320000 |
(十三)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每个行政村1万元,共发放131万元。
(十四)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
序号 |
乡镇名称 |
省级村点数量 (个) |
分配资金 (万元) |
1 |
高田镇 |
4 |
24 |
2 |
丰山乡 |
4 |
24 |
3 |
木兰乡 |
2 |
22 |
4 |
小松镇 |
5 |
30 |
5 |
琴江镇 |
6 |
36 |
6 |
屏山镇 |
5 |
30 |
7 |
大由乡 |
4 |
24 |
8 |
龙岗乡 |
2 |
22 |
9 |
赣江源镇 |
4 |
24 |
10 |
珠坑乡 |
2 |
22 |
合计 |
43 |
258 |
(十五)2022年种植冬油菜奖补
2022年种植冬油菜奖补已拨付75.9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实行项目工期倒排制,将项目工期细化,倒逼工作责任;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抓牢抓实项目质量,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2、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监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项目建设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5712133
第三部分、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分配到企业明细表、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项目支出绩效
一、项目绩效评价(2022年度)
(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10万元,省级统筹整合资金1762万元,专项债6167万元),已全部到位。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规范,工程款拨付手续健全。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下一步将扎实做好今后项目建设任务,将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强本项目竣工收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实施高标准农田效益的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群众加入到实施高标准农田的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让其真正的发挥建设项目的效益。
(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总体绩效为扶持约2800户脱贫户、脱贫边缘户发展农业产业贷款贴息。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下一步将扎实做好今后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任务,将各类贴息任务进一步细化,确保按时发放补贴。
(三)石城县基本菜农培育项目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并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上着重部署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强调部署蔬菜产业发展思路和具体举措,并压实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发挥乡镇基本菜农培育的攻坚力量。将基本菜农培育建设纳入石城县主攻乡村振兴(乡村生态振兴)考评之一,基本菜农培育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下一步将扎实做好今后基本菜农培育任务,继续通过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乡镇本土基本菜农,提升基本菜农能力,增加其收入。
(四)水稻产业发展-早稻种子配送项目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保障农资供应,根据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由县财政安排资金统一采购早稻种子,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及时组织农资调配。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下一步将扎实做好今后种子配送工作,继续通过这项工作给农户配送优质种子,提升种业发展。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农户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下一步将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六)产业奖补项目
产业奖补目标为带动全县广大脱贫及监测户发展农业产业,实现增收致富。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七)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项目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集中育秧扶持项目目标为对早稻秧田机插、抛秧集中连片5亩以上的秧田进行奖补,有效确保农户种植水稻收益,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完成。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八)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
全县水稻产业发展-土地流转补助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展抛荒复垦种植水稻,加快土地流转种植双季稻,扶持种粮大户。年度绩效目标为:1.完成年内新抛荒地复垦种植水稻达3100亩以上;2.流转土地50亩以上且种植双季稻面积达1.8万亩以上;3.种植50亩以上双季稻面积1.9万亩以上。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九)石城县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建设项目
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及蔬菜品牌建设项目目标为:新增规模基地7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1000亩,改造提升老旧基地1900亩。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新增规模基地7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1000亩,改造提升老旧基地1900亩。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一)木兰乡石城麻鸡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2年的全国种畜禽资源普查过程中,在木兰乡东坑村新发现了地方鸡遗传资源→暂定为“石城麻鸡”。为收集、整理、保护、提纯复壮与开发利用“石城麻鸡”。需立项保护开发。该项目成功实施后:一是有利于地方鸡遗传资源的保护;二是有利于提升石城鸡的品牌,申请“石城麻鸡”地理标志产品,提升石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于“石城麻鸡”的开发利用;三是直接带动全乡332户的'脱贫户和养殖户的增收,也可带动全乡乃至全县养鸡业的发展,推动“石城麻鸡”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支柱产业。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二)2023年全县农村路灯安装项目
2023年全县农村路灯安装项目目标为:提高村庄公共照明,方便群众出行,解决15000户农村居民夜间出行。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三)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目标为:改善131个行政村村庄人居环境面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幸福指数和满意度。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四)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
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目标为完成43个省级村点建设。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
(十五)2022年油菜种植奖补
2022年油菜种植奖补总体绩效目标为大力发展油菜种植,保障油料安全,提高农户种植收益,实现2022年冬种油菜面积达1.8万亩以上、户均增收200元的目标。该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继续保持并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