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三季度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指标情况
截止2022年四季度,收到直达资金指标92995.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90962.2万元,本级配套直达资金2033.5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2016.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9615.35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07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39万元,参照直达资金6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止2022年四季度,支出直达资金92310.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支出90277.2万元,支付率99.2%;本级配套直达资金支出2033.5万元,支付率100%),支付率99.2%,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1297万元,支付率98.6%;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9615.3万元,支付率100%;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760万元,支付率100%;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73.4万元,支付率106.4%(12月底,上级调减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7万元,该项资金已在前期拨付到位,因而支付率大于100%);参照直达资金支出65万元,支付率100%。(财政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