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的实施方案》(赣市发〔2022〕5号)、市政府办《赣州市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 线下一窗”改革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21〕70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每家50万元的标准,兑现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奖励资金300万元,获得资金支持的6家市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分别是:市数字经济办认定龙华软体家具产业园、寻乌县客服经济集聚区、石城县电子商务数字化集聚区、兴国电子材料与元器件集聚区、定南县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江西大余工业园区南安片区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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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电子商务数字化集聚区获市级奖补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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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26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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