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是多少?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10-08 16:22:23

上级按21元/亩下拨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我县按《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15%提取集体和个人管护劳务补助3.15元/亩,用于护林员工资、乡(镇)和林业局监管支出,发放至集体和农户的补助标准为17.85元/亩。涉及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上级按33元/亩下拨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至集体和农户的补助标准为27.62元/亩。上级按21元/亩下拨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我县按《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15%提取集体和个人管护劳务补助3.15元/亩,用于护林员工资、乡(镇)和林业局监管支出,发放至集体和农户的补助标准为17.85元/亩。涉及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上级按33元/亩下拨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至集体和农户的补助标准为27.62元/亩。


石城县林业局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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