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八条。
(一)第一章 总则(共5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包括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定义、培育管理的主管部门、遴选方式、申报主体等内容。
(二)第二章 申报条件(共1条)明确申报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产业规模、制造能力、创新能力、要素集聚、治理机制、开放合作等6个方面,同时要求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三)第三章 遴选程序(共5条)明确竞赛每年开展一次,程序包括提出申请、组织初赛、开展决赛及公示发布等4个环节。
(四)第四章 培育管理(共6条)明确培育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管理、支持措施等内容。
(五)第五章 附 则(共1条)明确《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及生效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