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如何申请?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11-16 15:52:44

一、申报条件

1、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尚未康复的。

二、确认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县级以上并发症鉴定组出具的鉴定书向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表格;
2、初审: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如无异议,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县卫健部门;
3、县卫健部门对乡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张榜公示;
4、省、市、卫健部门备案。

三、发放依据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3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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