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水许可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依据《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取水许可
二、实施机关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江西省水资源条例》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四、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五、许可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窗口办结。
六、应提交材料目录
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需在取水工程还没建设之前申请取水)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4.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取水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的相关材料)(乡镇,村里盖章);
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和批复(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看退水情况)
7、以上材料各提供2份。
新发取水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应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1、取水许可证申领表;
2、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3、加装取水计量设施(需经第三方核定的计量设施,并提供核定书和计量设施现场图片);
4、关于同意取水许可的批复;
5、以上材料各提供2份。
七、许可期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行政许可不收费
九、受理地点
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石城县清华大道452号)
十、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97-5703559;
监督投诉电话:0797-570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