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登记失业人员出现哪些情形会被注销失业登记?
答: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终止就业要求或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9)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10)已进行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或各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哪些情形会被注销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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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09: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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