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业单位奖励的种类和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1)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2)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
(3)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4)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授予称号以及荣誉称号,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