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人填报《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审核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材料缺失或内容无法有效辨识的,将补正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市级复核
市级交通运输、商务、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资金拨付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一)申请
申请人填报《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审核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材料缺失或内容无法有效辨识的,将补正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市级复核
市级交通运输、商务、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资金拨付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