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二)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1.柴油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柴油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3.新能源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4.新能源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补贴按照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之和计算。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不分车型,统一为3.5万元/辆。
提前报废时间计算方式为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强制报废日期: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10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年限15年,车辆报废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的“注销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