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1-02 09:22:00


近日,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地部署创新链,助推江西科技事业发展。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研究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下放的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省委和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十大改革攻坚行动,及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开展了改革专题调研,经反复修改论证,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阐释了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提出了“集中力量强基础、整合资源求突破、聚焦目标提绩效、精准管理优服务”四条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从“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资源支持江西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聚焦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深化改革支持科技经费精细化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责任分工,及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和监管责任。

三、特色亮点

(一)支持方式更加完善。首次系统提出了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实验室体系的支持方式;对绩效突出的项目提出了滚动支持方式等。

(二)科研属性更加突出。探索自然科学基金联动支持机制,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探索实施特别重大专项试点,每项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支持,着力突破一批“1269”产业领域“卡脖子”技术。

(三)产业导向更加清晰。支持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提出了“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项目实施机制”“企业牵头或参与的项目不低于70%”“对研发投入成效明显的设区市给予奖励”等一系列举措,促进科技支撑我省产业发展。

(四)人才激励更加有力。激励高层次领军人才,对我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国家奖励标准给予1:1奖励;培育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设立专项资金,给予20万元/人非竞争、自由探索类科研经费支持。

(五)经费管理更加精准。按照“以需求定任务、以任务定经费”原则,加强科技经费统筹;明确了不考核科研经费的执行进度,省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办理部门预算调剂;同时,强化项目绩效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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