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探索乡村工匠培育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石城县探索乡村工匠培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乡土人才培育质量,促进全县特色产业做强做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委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6号)等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全县产业发展需求,选定乡村鞋匠培育先行试点,按照一朵云、一联盟、五平台、五扶持、一统筹“11551”模式推进乡村工匠培育,通过将广大鞋匠率先联合起来,打造数字共享、技能交流、校企合作、供需对接、带领共富平台,推动乡村鞋匠培育朝着技能化、集成化、扁平化、高效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探索一条“农民变工匠、工匠兴产业、产业促共富”的乡村人才培育新路径,真正使乡村工匠多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切实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建好“一朵云”(全县制鞋从业人员云台账)
进一步深化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全县劳动力资源状况,应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县制鞋从业人员数字化台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并实行动态更新〕
(二)组建“一联盟”(实诚鞋匠共富联盟)
1.开展首届“实诚名匠”选拔活动。从全县各大产业领域选拔出30名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能工巧匠(其中鞋服类从业人员占2/3),认定为“实诚名匠”,为组建鞋匠联盟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2.筹建“实诚鞋匠共富联盟”。按照有标识、有架构、有章程、有场所、有成果“五有”标准做好筹建工作。联盟为行业性、非营利性、松散型社会组织,由联盟主席、理事会、秘书处、成员大会组成,接受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的业务指导。其中联盟成员原则上通过首届“实诚名匠”选拔活动产生。〔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6月上旬前〕
3.建立联盟党组织。指导“实诚鞋匠共富联盟”组建基层党组织,为其指派党建指导员,强化党组织建设,形成“以党建带盟建,以盟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6月上旬前〕
(三)搭建“五平台”
强化职能部门引导,发挥联盟理事会、秘书处主体作用,为成员搭建数字共享、技能交流、校企合作、供需对接、带领共富“五大”平台,帮助他们提升自我的同时,带领全县制鞋业人员共同发展。
1.组织交流学习。通过智能平台、智能媒介、圆桌会议、外出考察等形式,让会员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态势,组织业务交流,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建立理事会成员对口联系联盟会员制度,及时了解会员所思所想,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加强德能培育。发挥县职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全面提升联盟成员素质。突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突出德育培养,引导联盟成员深刻领会工匠精神的实质内涵,带头弘扬工匠精神,争做敬业、精准、专注、创新的带头人,助推全县鞋服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组织技能大赛。分工种组织技能大赛,评选出“十大鞋匠名师”。同时,积极选育能工巧匠参加省市组织的技能竞赛,参与“赣州工匠”、省市“工匠名师”评选,通过参赛提升自身技能。〔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合力攻克技术难题。团结联盟成员,围绕鞋服制造技术难题集中攻坚。适时组织技术攻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贡献大的案例予以表扬奖励,形成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牵头单位:县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扶持就业创业。强化就业指导,落实帮扶政策,引导联盟成员高质量就业。发挥联盟成员联系广泛优势,推进以工招工,请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引导更多鞋服技能人才留县就业。适应企业发展需求,探索共享用工新模式,使鞋匠培育朝着“人尽其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目标迈进。强化创业指导,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引导有创业意愿鞋匠领办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构建和谐关系,定期组织联盟成员与企业主会谈,听取联盟成员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6.推进技艺传承。建好创业孵化基地,确保鸿豪产业园年内成功获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鞋匠名师创办“石城鞋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或引导他们入企(创业孵化基地)带徒弟,开展技术指导,传授技艺技术,提升全县制鞋业人员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完善“五扶持”
1.给予政策激励。参照县人才政策,完善石城鞋匠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发展、带动就业。对表现突出工匠,优先评为优秀创业者(优秀员工)、创业致富带头人,优先推荐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和人才工程评选表彰。〔牵头单位: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制定行业技能规范。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四个等级,进一步制定各工种技能规范,为下一阶段技能培训、工人等级评定、技能大赛、工匠评选等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创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培育鞋服龙头企业。抢抓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契机,着力引进实力雄厚的鞋服类企业。〔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招商引资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有明显进展,并长期坚持〕加快鞋服项目建设进度,服务重点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投公司,各项目责任单位及结对帮扶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有明显进展,并长期坚持〕
4.创新鞋匠等级评价机制。探索推进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帮助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员工技能等级评定,根据等级确定员工薪酬,充分激发石城鞋匠技能提升积极性。〔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资质认定;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自主评价,并长期坚持〕
5.做实“石城鞋匠”品牌。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化劳务品牌打造工作。通过组织技能竞赛、产品展览展示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注重“一统筹”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总结乡村鞋匠培育经验做法,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领域、各行业全面铺开乡村工匠培育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形成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成果形式
通过挖掘乡村鞋匠资源,组建“实诚鞋匠共富联盟”,为成员搭建“五大”平台,使其信息、资源、技能和功能发挥整合起来,既实现自我提升,更带动全县制鞋业人员阔步向前,有效解决首位产业技能型人才不够、质量不高问题,探索一条乡村鞋匠培育新路径;通过选定鞋匠培育先行试点,为乡村其他人才培养提供参考,在“农民变工匠、工匠兴产业、产业促共富”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亮点。通过系统推进,在整体打造出成果的同时,确保在制定制鞋业技能规范上走在省、市前列,在创新技能培训机制、企业用工模式、工匠等级评价机制和劳务品牌培育等方面形成特色。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探索乡村工匠培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县委深改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创中心、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工投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统筹研究重大问题,牵头开展改革探索,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作,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统一部署,系统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落实总结
县人社局要负总责,将各项改革探索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统筹调度,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做法。
(三)强化督促指导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工匠培育改革列入乡村全面振兴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对推进扎实、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缓慢、成效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