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供电公司反映:在日常线路巡查时,发现长江村有村民不顾安全,不听劝阻坚持违规在110千伏高压输线路下修建住房,存在发生触电伤亡和对电网可靠供电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隐患,须县安委办派人协调解决。在接到县供电公司的报告后,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屏山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屏山镇长江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到屏山镇长江村就村民因自建房引发电力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核查和协调处置。
通过实地测量供电线路外侧与在建房屋的距离,发现110KⅤ电力线路外侧和正在修建的房屋安全距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安全距离的规定,部分建筑物位于架空电力线外侧安全距离内,存在触电伤亡和威胁输电线路稳定运行的安全隐患,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对黄某进行说服教育,使其意识到在高压线下违法违规建房的极大危险性,最终黄某同意自行拆除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电力安全隐患得以有效消除,避免了村民触电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了输电线路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