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文广新旅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号 |
处罚单位 |
案件来源 |
承办单位 |
立案时间 |
办结时间 |
办结结果 |
处罚依据 |
1 |
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
〔2021〕005号 |
爱琴网咖 |
检查 |
石城县文广新旅局 |
2021.8.9 |
2021.9.24 |
处罚2000元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