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单位
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许可法律依据
根据《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三、所需提交申报材料
1.义诊活动备案表(1份);
2.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3.义诊活动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开展义诊的时间、地点,义诊的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石城县清华大道667号 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905室。咨询电话:0797-5721765
附件:石城县义诊活动备案表申请表
石城县义诊活动备案申请表
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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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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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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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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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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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时间 |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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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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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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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宣传形式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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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组织单位法人代表责任承诺内容 |
1.严格按照上述备案项目内容开展义诊活动; 2.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在义诊活动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不非法作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 3.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 4.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所在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5.不妨碍公共秩序,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6.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违反法规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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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字: 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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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