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一)拟制定价格水平的具体项目
石城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
(二)拟制定的价格水平
拟定我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延时托管收费为3元/生·课时;中小学生校内课后兴趣活动(节假日)参照课后延时托管标准收费。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县财政兜底保障或由学校实行减免。
(三)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1.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
2.《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府办发〔2021〕2号)。
(四)拟制定价格水平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府办发〔2021〕2号),我县大部分公办中小学本学期起已启动校内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之前,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广大家长解读了课后延时服务目的、服务原则及服务内容,得到广大家长的普遍认可和支持。随着今后我县各校课后延时服务的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课后延时服务除了能有效解决家长接送难题,还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同时,我县在制定课后延时服务方案时,已经明确了自愿参加原则、最低成本核算原则和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原则,还充分考虑了建档立卡户子女的费用减免问题,综合周边县(市、区)的收费情况看,我县拟定的收费标准属于最低行列,对学生家庭的生产、生活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五)周边县(市)收费情况
1.兴国县拟制定两套方案,分别为每学期540元和每课时3元的收费标准。
2.会昌县每天两课时,每天10元。
3.寻乌县拟定每课时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