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二、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规定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十二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书。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四、办事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2.书面审查,现场查看,提出初审意见
3.审批
4.作出批准决定并向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证审批手续
五、法定时限:自收到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
六、承诺时限:自收到申请起3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依据:赣建城[2006]41号赣建城[2001]28号,城市规建字[2006]173号
八、收费标准:
1.经营性占道:主干道0.6元/天.㎡,次干道0.4元/天.㎡
2.建占道:建成区按建筑面积4元/天.㎡,非建成区按建筑面积1.5元/天.㎡
3.沥青路面328元/平方米、水泥砼路面272元/平方米、彩色人行道板168元/平方米、广场砖人行道板344元/平方米、普通人行道板86.4元/平方米、水泥砂浆抹面人行道板51.2元/平方米、土质人行道36元/平方米、路沿石76.8元/平方米、F500以下水道921.6元/米、F600-800下水道1164.8/米、F1000-1500下水道2508.8元/米、单位排水管理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F500以下6400元/处、单位排水管理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F600-800的12000元/处、单位排水管理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F1000的24000元/处、单位排水管理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F1200-1500的40000元/处、方(圆)形检查井3399.2元/座、雨水井687.2元/座、不锈钢扶手栏杆(柱)436元/米、砼扶手栏杆(柱)2208.8元/米、钢管扶手栏杆(柱)256.8元/米、汉白玉等石材护栏2656元/米、管线过桥0.8元/米·天、在人行天桥搭钢结构便桥1600元/平方米、在人行天桥上搭木结构便桥1200元/平方米、改造人行道64元/平方米、石材路面615.2元/平方米、石材人行道440元/平方米、余土堆放8元/米·天、超重车、履带车过桥或进入市区道路维护费60吨以下0.08元/米/次、60吨以上0.16元/米/次。
九、咨询电话:0797-570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