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救助标准】2020—2021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2020—2021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1-11-24 15:34:46

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把救助对象审核关。详细了解救助人员的受灾和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伤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登记造册,并具体体现在申请表、民主评议会记录等台账中;要认真开展救助对象与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比对工作,对属于重点人群的受灾户加强救助。对确实存在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将受灾及救助情况及时反馈给民政、扶贫部门,形成救助合力,共同做好灾后帮扶工作要综合考虑本辖区需救助总人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款物总量等因素,在遵循“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救助时间不超过180天,每户一般不低于600元、不高于3600 ”的基础上,细化不同种类受灾人群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分档次救助,杜绝平均分配和随意分配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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