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江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 8 个登记单元,具体情况如下:
江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江西赣州通天寨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江西赣州李腊石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自然保护地范围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石城县金华山林场、石城县东华山公益型林场、石城县罗家公益型林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林场确权范围线为基础与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 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石城县11个乡镇90个村(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 (代理) 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江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涉及乡镇清单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江西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