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石城县财政局关于下拨 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2-10-11 16:03:10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石城县财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

今年我县先后遭受了“4.26”和“6.14”两次较大洪涝灾害。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导致全县大范围农作物(水稻烟叶、白莲)受损,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冲毁和部分基础设施损。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拔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一批和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精神(赣市财资环字〔2022〕23 号〕和各乡镇对受灾群众的摸底调查情况,经研究,现下拨乡镇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资金定向使用

然灾害救助资金主要用于今年“4.26”、  “6.14”洪涝灾害紧急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和农作物严重绝收、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而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受灾群众

二、核准助对象,科学制定标准

各乡镇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把救助对象审核关。详细了 助人员的受灾和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登记造册,并详细体现在申请表、主评议会记录等台账中;要认真开展救助对象与低保户、特困人员、疾人、建档立卡脱贫困户等比对工作,对属于重点人的受灾户加强救助。对确实存在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将受灾及救助情况及时反馈给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形成救助合力,共同做好灾后帮扶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 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 号)文件要求,严把 期生活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本辖区需救助总人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款物总等因素,在遵循“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救时间不超过90天,每户一般不低于100元、不高于 1800 元”的基础上,细化不同种类受灾人群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分 次救助,杜绝平均分配和随意分配等现象。

、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台账

乡镇要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及台账资料。 一是加强部署安

排。要对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提前进行部署,视情组织培训,明


每一项流程的完成时限、台账内容及具体要求,将台账完整作为资金发放的前提。 二是统一建档造册。将户报、村评、乡审集中于一张表(附件3);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召开的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资金(物资)发放表等,  按照“一村(或户)一档、一乡(镇)一册”的方式立卷归档。

、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监督问效

乡镇要强化核查,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作为慰问金发放;认真审核各村台账,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发回重新核定。县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也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受灾群众渡期生活救助台账资料进行审查。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资料

乡镇要迅速将符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受灾群众表册(附2、附件4,按备注要求填报,纸质台账需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乡镇公章)于2022 年9 月 30 日前上交县应急管理局,同报一份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邮箱(scyjj0O1@163.com)(凡申请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账号);经县管理局审批后,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将于审批后2 个工作日打入各乡镇帐户。各乡镇收到资金后,需于5 个工作日内将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资料整理: 一律按过渡期生救助流程先后顺序整理台账资料;其中村级台账资料整理含3、附件5、附件2、村级公示图片、救助对象发放凭证,图片放相应资料后面;乡镇台账资料整理含目录、各村分



隔封面、各村资、附件6、附件4、附件 2,佐证图片放相应资料;以乡镇为单位按以上程序把过渡期生活救助资料胶册后于 10 月 30 前上交县应急管理局备存)。

件: 1.石城县2022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2.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汇总表3.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4.   (镇)2022年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发放审批表

5.     村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民主评议记录 6.公示


城县财政局202292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秘书股                 2022年9月2日印发


附件1

城县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助资金分配表

(镇)

活救助(万元)

合计

1

江镇

1

1

2

松镇

2

2

3

江镇

3

3

4

江源镇

1

1

5

山镇

2

2

6

田镇

1

1

7

山乡

1

1

8

兰乡

1

1

9

岗乡

1

1

10

由乡

2

2

11

坑乡

1

1

合计

16

16


2

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人民政府(盖章):

          


序号

(镇)

受灾群众

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联系电

庭类型(填代号)

助金额()

社会保障卡账号

助情况(填代号)

发放时

1

横江

齐贤村

小二

3

1200

3

1

2022.10.6

2

3

4

5

备注:1.乡镇汇总表以户主为单位填报,序号与审批表序号要相对应,纸质版报县应急管理局(一式三份,其中应急管理局一份、乡镇一份)并报电子版。2.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类型: 1.特困供养人员、2.低保户、3.其他困难人员、4.一般户;

需救助情况: 1. 需口粮救助;2. 需衣被救助;3. 需取暖救助;4. 需其他生救助。


要领导签字:

核人:

办人:


3

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镇、街道)


请人

家庭类

联系电话

份证号码

…卡通账

作物受灾面积

r-m>

屋倒塌或(间)

请生救助理及情况

说明

我家因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特中请政府给予困难救功。

请人(签名)

年月日

()委

会调查

情况属实,拟救助_______元。

查人:1.

2,

委会(盖章)

(镇)审核意见

同意给予过渡期生活救__元。

乡镇负责人:                                 乡镇(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木表适用于(1)应急生活救助; (2)过渡性生活救助; (3)冬春生活救助; (4)早灾临时生活救助2.受灾种类分为: 洪涝;风雹;干早;台风;地宸;滑坡;泥石流;低温冷冻;其它。3.过渡期救助标准不低于100 元,不超过 1800 元。4.家庭户型: 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贫困户、一般农户。5.--式两份,田县应急局审批后返还乡镇 ·份。


4

(镇)2022年自然灾害过渡期活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

(居)名称

发放户数

发放人数

放金额

1

2

3

4

5

6

7

8

合计

             (镇)发放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款       万元。

经办人:          :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盖章)

      


附件5

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主评议记录

时间:            

议地点:

持人:

出席会议情况: 应到人数        人,实到人数

席人员签字:

言摘要:

决情况: 赞成 人,反对 人,弃权


6

经各村委会评议汇总上报,经乡镇班子会议研究审核,我乡 (镇)因灾救助农户共          人,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现 进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标准的公示,具体名单详见汇总表

(附后)。  投诉电             

XXX乡镇(盖章)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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