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石城县财政局关于下拨 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我县先后遭受了“4.26”和“6.14”两次较大洪涝灾 害。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导致全县大范围农作物(水稻、 烟叶、白莲)受损,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冲毁和部分基础设施 受损。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拔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第一批和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精神(赣 市财资环字〔2022〕23 号〕和各乡镇对受灾群众的摸底调查统 计情况,经研究,现下拨乡镇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资金定向使用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主要用于今年“4.26”、 “6.14”洪涝 灾害需紧急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和农作物严重绝收、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而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受灾群众。
二、核准救助对象,科学制定标准
各乡镇要层层压实责任,严把救助对象审核关。详细了解 救助人员的受灾和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 被、伤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登记造册,并详细体现在申请表、 民主评议会记录等台账中;要认真开展救助对象与低保户、特困 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脱贫困户等比对工作,对属于重点人 群的受灾户加强救助。对确实存在较大困难的救助对象,将受 灾及救助情况及时反馈给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形成救助合力, 共同做好灾后帮扶工作。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 号)文件要求,严把过渡 期生活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本辖区需救助总人数、受灾人员困 难程度、款物总量等因素,在遵循“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救 助时间不超过90天,每户一般不低于100元、不高于 1800 元” 的基础上,细化不同种类受灾人群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分档 次救助,杜绝平均分配和随意分配等现象。
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台账
各乡镇要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及台账资料。 一是加强部署安
排。 要对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提前进行部署,视情组织培训,明
确每一项流程的完成时限、台账内容及具体要求,将台账完整 性作为资金发放的前提。 二是统一建档造册。 将户报、村评、 乡审集中于一张表(附件3);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召开的会 议、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资金(物资)发放表等, 按照 “一村(或户)一档、一乡(镇)一册”的方式立卷归档。
四、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监督问效
各乡镇要强化核查,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作为慰问金发放; 要认真审核各村台账,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发回重新核定。县 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也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受灾群众 过渡期生活救助台账资料进行审查。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资料
各乡镇要迅速将符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受灾群众表册(附 件2、附件4,按备注要求填报,纸质台账需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加盖乡镇公章)于2022 年9 月 30 日前上交县应急管理局,同 时报一份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邮箱(scyjj0O1@163.com)(凡 申请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账号);经县应 急管理局审批后,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将于审批后2 个工作日 内打入各乡镇帐户。各乡镇收到资金后,需于5 个工作日内将 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资料整理: 一律按过渡期生 活救助流程先后顺序整理台账资料;其中村级台账资料整理含 附件3、附件5、附件2、村级公示图片、救助对象发放凭证, 佐证图片放相应资料后面;乡镇台账资料整理含目录、各村分
隔封面、各村资料、附件6、附件4、附件 2,佐证图片放相应 资料后面;以乡镇为单位按以上程序把过渡期生活救助资料胶 装成册后于 10 月 30 前上交县应急管理局备存)。
附件: 1.石城县2022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2.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3.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4. 乡(镇)2022年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 金发放审批表
5. 村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民主评议记录 6.公示
石城县财政局 2022 年 9 月 2 日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秘书股 2022年9月2日印发
附件1
石城县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 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 |
生活救助(万元) |
合计 |
1 |
琴江镇 |
1 |
1 |
2 |
小松镇 |
2 |
2 |
3 |
横江镇 |
3 |
3 |
4 |
赣江源镇 |
1 |
1 |
5 |
屏山镇 |
2 |
2 |
6 |
高田镇 |
1 |
1 |
7 |
丰山乡 |
1 |
1 |
8 |
木兰乡 |
1 |
1 |
9 |
龙岗乡 |
1 |
1 |
10 |
大由乡 |
2 |
2 |
11 |
珠坑乡 |
1 |
1 |
合计 |
16 |
16 |
附 件2
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乡(镇) |
村 |
受灾群众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家庭类型 (填代号) |
救助金额 (元) |
社会保障卡账号 |
家庭 人口 |
需救助情况 (填代号) |
发放时间 |
1 |
横江镇 |
齐贤村 |
王小二 |
|
杨坑 |
|
3 |
1200 |
|
3 |
1 |
2022.10.6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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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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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备注:1.乡镇汇总表以户主为单位填报,序号与审批表序号要相对应,纸质版报县应急管理局(一式三份,其中应急管理局一份、乡镇一份)并报电子版。 2.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家庭类型: 1.特困供养人员、2.低保户、3.其他困难人员、4.一般户;
需救助情况: 1. 需口粮救助;2. 需衣被救助;3. 需取暖救助;4. 需其他生救助。
主要领导签字:
审核人:
经办人:
附 件 3
石城县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
乡(镇、街道)
村
组 序 号 :
中请人 |
|
性别 |
|
家庭 人口 |
|
|
家庭类型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 号码 |
|
…卡通账号 |
|
|||
农作物受 灾面积 r -m > |
|
房屋倒塌或 损坏(间) |
|
灾害 种类 |
|
|
申请生 活救助理 由及情况 说明 |
我家因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特中请政府给予困难救功。 中请人(签名) 年月日 |
|||||
所在 (居)委 会调查意 见 |
情况属实,拟救助_______元。 |
|||||
调查人:1. |
2, 年 |
村委会(盖章) 月 |
||||
乡(镇) 审核意见 |
同意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__元。 乡镇负责人: 乡镇(盖章) 年月日 |
说明: 1.木表适用于(1)应急生活救助; (2)过渡性生活救助; (3)冬春生活救助; (4)早灾临时生 活救助。2.受灾种类分为: 洪涝;风雹;干早;台风;地宸;滑坡;泥石流;低温冷冻;其它。3.过渡期 生活救助标准不低于100 元,不超过 1800 元。4.家庭户型: 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贫困户、一般农户。5. 本表--式两份,田县应急局审批后返还乡镇 ·份。
附 件 4
乡(镇)2022年自然灾害过渡期 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审批表
序号 |
村(居)名称 |
发放户数 |
发放人数 |
发放金额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合计 |
|
|
|
同意 乡(镇)发放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款 万元。
经办人: 审 核 人 : 石城县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村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 民主评议记录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出席会议情况: 应到人数 人,实到人数
出席人员签字:
发言摘要:
表决情况: 赞成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附件 6
公示
经各村委会评议汇总上报,经乡镇班子会议研究审核,我乡 (镇)因灾救助农户共 户 人,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现 进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发放标准的公示,具体名单详见汇总表
(附后)。 投诉电话
XXX乡镇(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