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始终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情教情概况
石城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北部,国土总面积1567.4平方公里,辖6镇5乡,总人口约34万人。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64所,其中省重点高中1所、完全中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中9所(不含石城二中城北校区)、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5所(不含石城一小城北校区、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94所(含民办幼儿园44所)。全县现有中小学学生(幼儿)52598人,其中普通高中生6937人,中职学生2191人,初中生12136人,小学生22954人;在园幼儿8380人;有专任教师(不含民办)3508名。
二、自查自评情况
对照《202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细则》,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自评总得分102.5分,其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14分;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8分;健全教育保障机制17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32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9分;加分项2.5分。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坚强保证,建机制、明任务、抓引领、强党建,切实凝聚工作动能。出台《中共石城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落实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专题研究教育相关议题,听取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汇报,着力破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制定县党政领导挂点联系学校和上思政课安排,“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印发《石城县教科体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十六条举措》,严格落实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教材管理属地责任,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学校专职辅导员、思政课专职教师足额配备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机制调整到位,着力打造“学在石城·红烛先锋”党建品牌,以党建带团建带队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思政课程和《红色文化》课程,深入开展“五红”培根铸魂活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配足配齐专兼职思政课教师,现有专兼职思政课教师255人,其中专职161人。落实心理健康各项要求,先后印发《石城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大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石城县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12个1”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等,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体制机制,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和心理咨询室建设,合并使用心理健康辅导室,按规定规范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有力推进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齐开足上好课程,配齐配足配强教师,落实专职体育教师每年教学工作运动服装费用。全力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截至2023年11月底,县城区小学4—6年级学生累计培训11815人,进度达97%。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监测制度,按要求开展视力筛查工作,年度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显示近视率为43.79%,比2022年下降了1.59%。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3.全力推进教育改革
(1)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要求,成立了石城县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小组,不断夯实高考综合改革基础。
(2)健全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调整了县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1名,选聘24位同志担任责任督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督导经费40万元,统筹解决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的通讯、交通、劳务等费用问题。出台《石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办学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有效促进县域教育发展。
(3)推进教育法治工作。致力推进教育法治工作,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赣源中学、石城二小、石城三小创建“赣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宪法·讲宪法”“税润校园·共向未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第八届赣州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石城二中、石城五小各一名学生获市二等奖;第八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学生18357人次,平均分91.15分。
4.有效落实教育重点任务
(1)有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县政府召开会议专门调度推进“两项评估”工作,印发《石城县“十四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石城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石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石城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指标”及责任分工》《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责任要求,强化工作协同与责任落实,稳步推进“两项评估”工作。
(2)统筹规范各类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列出具体减负清单,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成立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方案,按照《江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要求,落实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审批制度,建立公示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畅通举报渠道,确保进校园的各项社会事务(活动)总量只减不增,教师减负及“指尖形式主义”清理规范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取“作业辅导+社团建设”的模式,从体教融合、文化艺术、劳动教育等方面推动学校社团建设和校本课程开发,促进课后服务的多元化发展。通过机构监管、家长引导“双管”齐下,强化课外服务预收费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卷钱跑路”“退费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相关做法连续两次被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一次被《江西省“双减”改革快报》报道推介。
(4)统筹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强化教育装备管理和运用。印发《石城县教科体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稳步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各项工作,在高质量实施班班通、智慧校园等教育装备建设上持续投入,充分保障信息化教育的深入开展;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通过二级测评,已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教育专网县级节点、日常教学时间段平均流量(非休息、节假日)达15M以上;智慧教育平台、赣教云教学通2.0已常态化应用,使用率达100%。
(5)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6)网点布局“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要求落细落实。严格执行《石城县县城教育网点布点规划(2014—2030年》《石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2018-2030年)》,确保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研究出台《石城县城区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及学校搬迁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网点布局;新规划布局的石城一小城北校区、石城二中城北校区年内建成投入使用;温泉小镇公立幼儿园、城南公立幼儿园项目有序推进,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
(7)同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落实”的原则,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协调、部门联动,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组织江西省首批家庭教育宣讲团成员深入琴江镇城北社区、城南社区、铜锣湾社区进行家庭教育宣讲,吸引众多家长参加。目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拥有讲师50人;积极开展富有成效和特色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创新实践探索,先后举办4期共26个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培训班,培训教师1296人,覆盖所有乡镇学校和城区大部分学校。
(三)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情况
5.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到位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以及学前、小学、初中、普高、中职各学段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有增长,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达到省定标准。“谁使用、谁负责”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县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照《石城县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重点教育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2)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日臻完善。建立健全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将中小学校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始终把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先后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石城县城镇既有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抓实抓细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6.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创新幼儿园编制管理方式,配足配齐公办园幼儿教师,所有教师全员持证上岗;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公办幼儿园在编、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差距,依法依规足额为幼儿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落实到位。
(2)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建立教职工编制县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动态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年内校长交流7人,教师交流115人。印发《石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兼职教研员制度,印发《石城县教科体局兼职教研员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按规定要求配齐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
(3)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坚决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要求,印发《石城县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工作方案》,教师奖励性补贴参照公务员发放体系,专项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按每年人均32900元发放,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年工资107736元,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无拖欠或违规发放教师工资,教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足额缴纳,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等乡村教师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已落实1089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0.38万元、522名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175.21万元、1089名乡村教师乡镇补贴363.515万元。印发《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和取酬工作的通知》《石城县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全县学校绩效分配和课后服务补助分配日趋科学合理。
7.切实加强教育帮扶
着力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落到实处。在相关巡视、考核、审计、暗访、督导等各类检查中未发现一例教育资助政策未落实现象,未出现学生(幼儿)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象。全年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117人次,资助金额5666.4686万元。
(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8.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坚持标准化引领,持续扩充以公办园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出台《石城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意见》等,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县94所幼儿园,完成标准化幼儿园认定34所,占比为36.17%;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为58.16%。
9.全力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1)有效控制“大班额”比例。统筹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印发《石城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石城县消除义务教育大校额专项计划》,通过优化城区网点布局,实行集团化办学,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县域内超过国家标准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由2022年的6所减少到2023年的3所,义务教育阶段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2)高效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石城县列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协议样本县,按照国家抽定的样本校名单,对义务教育阶段22个样本校的德育、科学、劳动三个学科领域进行监测,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操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高效、圆满完成。目前暂未收到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问题反馈。若收到问题反馈,第一时间加强问题分析,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到位。
(3)长效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不断规范中小学(含民办)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石城县2023—2024学年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石城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探索推进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对一”挂点联系制度,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按规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县51所学校13750名学生受益,其中食堂供餐学校51所,占比100%;学生13750人,占比100%。
10.扎实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
(1)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印发《石城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石城县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实施方案》,通过增加学位、严格监管等举措,妥善化解“大班额”问题,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省定的5%范围以内。按照1︰12.5的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专任教师占比远高于85%。
(2)着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成立石城县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有关事项。标准化考点和保密室建、配、管、用工作深入推进,按规定标准建设县级试卷保密室1个,保密管理更加规范;目前已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3个,考场257个,其中石城中学考点128个考场,2个听力播放室;石城二中考点97个考场,1个听力播放室;赣源中学考点32个考场,1个听力播放室;标准化考场设备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能够满足县域各类教育考试的需要。
11.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与水平
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对照《教育部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出台《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县职校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仪器设备总值等4项整体重点监测指标,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师生比、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等5项生均重点监测指标均已达标。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中职学校教师结构,县职业技术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9人,有“双师型”教师50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45.87%。县职校开设的20个专业,其中服务“1+5+N”产业专业中14个专业与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大类相关,占比为70%。2023年秋季学期,县职校实习人数217人,其中赣州市内实习176人,省外实习41人,留赣州市实习比例为81.11%。县职校2023届毕业生440人,实际就业人数311人,继续升学人数129人,其中赣州市就业220人,省内其他地市就业6人,省外就业85人,留赣州市就业比例为70.74%;中职学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12.倾力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1)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成立了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办学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教科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对民办学校的收费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成本监审、召开听证座谈会等程序,印发《关于核定石城县实验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核定石城县实验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全县民办学校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时查处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不断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监管,规范民办义务学校收费行为。2023年秋季学期,石城县实验学校共有学生2112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6.02%。
13.着力优化特殊教育资源
成立由教育、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石城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定期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建立“一生一案”,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适龄残疾儿童368人,其中送教上门学生41人,随班就读309人,缓学18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100%。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
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发展工作,部署推进校园安防建设达到“四个百分百”暨校园封闭化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视频监控覆盖校园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区域、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运用,落实“护学岗”机制,扎实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印发《石城县教科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要点》《石城县平安校园创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石城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督查方案》《石城县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预防溺水举报有奖》《关于开展“万师访万家 共筑安全屏障”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定期交流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的通知》《石城县教科体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方案》《2023年全县教科体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石城县2023年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方案》《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五个任务清单》等,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师生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15.严管“三违”治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落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推进师德师风监管常态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石城县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统一印制《修师德 塑师风》师德日常言行反省记录本;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集中学习教育,及时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成立教育系统“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三违”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三违”专项治理工作的提示》,把“三违”整治工作列入学年度办学绩效考评、师德考核内容,效果明显。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县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乡教育日趋均衡,各类学校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教育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问题。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还需扩充
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学位数量还略显不足,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度需进一步提速,学前教育的教师编制存在缺口,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义务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
城区教育资源扩容速度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生源剧增和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县城挤、农村弱”矛盾突出,城乡教育资源的整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化解不彻底。
(三)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完善
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存在结构性不足的矛盾,农村教学点教师资源不匹配,音体美专职教师比例不足。
(四)学校内涵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学校硬件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校园内涵发展需要积淀,学校管理不够精细,需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为契机,按照“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发展短板、努力争先创优”的思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坚持把教育发展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高位推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校额”。坚持教育发展优先谋划,教育工作优先部署,教育难题优先解决。
(二)加快教育协调发展
按照“学前教育重普惠、义务教育促均衡、高中教育抓普及、职业教育优结构”的思路,不断提升教育普及水平,优质发展各类教育。加快公办幼儿园和城区学校网点布局建设,提升城区教育资源总量。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区域间教育和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推动高中质量持续跨越提升。
(三)促进教育优质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立足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集团化办学,着力实现网点布局相近、师资力量相通、质量管理相当的优质均衡格局。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教育管理和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解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各类教育标准评价价体系,构建“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专此报告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