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推动“三落实一巩固”,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助力提升脱贫群众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全县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突出需求导向、市场导向,强化产业要素支撑,做强产业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脱贫群众致富动力,稳定提升脱贫群众收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发挥农业产业奖补资金的引领作用,推动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参与发展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致富。2024年全县完成粮食种植面积37.14万亩,“3+X”农业产业发展格局更加凸显,完成白莲种植9万亩、烟叶2万亩、蔬菜3.5万亩以上,不断壮大脐橙、薏仁、翻秋花生、香芋、山地鸡、特种水产等特色种养业。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经营主体总数和带动能力“只增不减”。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3+X”农业产业。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白莲、烟叶、蔬菜等主导产业,兼顾发展脐橙、油茶、翻秋花生、薏仁、香芋、山地鸡、特种水产等特色种养业,引导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电商等产业,实现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对直接参与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户发放产业奖补以及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申报龙头企业或示范社。
(二)延续“五个一”产业帮扶机制和“一领办三参与”合作模式。持续推进产业帮扶“五个一”机制,按照“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建设好“五个一”产业帮扶基地。全面落实建立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合作模式,将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紧密联结在一起,实现利益双赢。通过要素入股、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订单回购等途径,把脱贫户联结进去、带动起来,从根本上解决脱贫户持续增收问题;因户施策,实行差异化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引导自主创业发展产业、加入合作社参与发展等方式实现联结带动;对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残疾人户,通过产业入股分红、土地流转、集体经济反哺,以及资产性收益等方式实现利益联结,带动更多脱贫户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三)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结合产业现状和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一团一书记五顾问”作用,加快建立一支各级参与、脱贫村和脱贫户受益的产业指导员队伍,帮助脱贫村制定产业后续发展计划,开展定点、定向、菜单式巡回农业实用技术指导。因户施策指导脱贫户发展农业产业,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确保每个发展产业的脱贫户都能得到科学指导,提高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
(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针对白莲、烟叶、蔬菜等主导产业和脐橙、薏仁、香芋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有专家、乡土能手、农技推广人员组成的跟踪服务导师团队,采取“田间地头实训、土专家授课、互动交流经验”等方式,对有需求的劳动力开展种养实用技术培训,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经营主体进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一批农村劳动力就地从事农业生产,实现增收致富。
四、帮扶对象
在县域内发展农业产业的我县脱贫户以及“三类人员”(含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以下奖补均包含,不再注明)。
五、帮扶政策
(一)烟叶、白莲产业帮扶政策
种植烟叶按300元/亩、种植白莲按200元/亩进行补助。
(二)蔬菜产业帮扶政策
发展蔬菜产业,对标准化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给予补助,标准参照我县2024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三)特色产业帮扶政策
1.种植薏仁、翻秋花生、红薯、朝天椒、茶树菇、黄桃等特色经济作物以及猪肚菇、构树或菌草的,种植1-3亩(含)的补助200元,种植3—5亩(含)的补助500元,种植5亩以上的补助600元,特色产业计算面积以所种植所有品种的累加合计,不可单独分开计算。
2.发展牛、羊、黑猪、香猪等特色养殖业,年养殖5—10头(含)的补助500元,年养殖11头以上的补助800元。
3.脱贫户发展禽类养殖,年养殖101-300羽(含)的补助500元,301羽以上的补助800元。
4.发展蜜蜂养殖,饲养蜂群数5—10箱(含)的补助200元,饲养11—30箱(含)的补助500元,饲养31箱以上的补助800元。
5.发展水产养殖,养殖面积0.5—1亩(含)的补助200元,养殖1—3亩(含)的补助350元,养殖3—5亩(含)的补助600元,养殖5亩以上的补助800元。
(四)林业产业帮扶政策
实施的林业产业项目(高产油茶林、新造用材林、新造林下药材等),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优先向上申报纳入林业补助项目,按上级确定的年度补助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
以上奖补政策2024年每户总额不超过1500元(不含林业项目补助资金、蔬菜产业项目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有专职人员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要积极筹措资金,结合乡村振兴加大对农业产业帮扶基地的投入,向帮扶产业项目倾斜,各帮扶单位要加大所在帮扶村、帮扶基地的建设力度。对重大产业帮扶项目,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进行集中帮扶。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向产业帮扶集中区域布点。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全面宣传中央、省、市、县产业帮扶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宣传产业帮扶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和宣传好在产业扶贫巩固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
(四)强化考核调度。产业帮扶实行属地负责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调度,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农业帮扶产业,帮助帮扶对象巩固脱贫成果。农业农村、林业、果茶等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级农业产业帮扶工作的督导,将产业帮扶成效纳入各乡镇和各驻村派出单位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考评内容。
石巩固成果字〔2024〕9号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石城县农业产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