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核准办事指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2-10-12 11:17:22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与办理,适用对象为全市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变更执业机构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核准

(二)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改革类型:直接下放

(五)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三、设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七)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限制。对各设区市的市辖区、律师资源充足的开发区以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数,原则上不再增加、退一补一。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通过变更执业机构在设区市的市辖区、律师资源充足的开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根据《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取得B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执业地限于学历专业条件放宽地;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后,B类考试合格证效力等同于A类。

四、受理机构

石城县司法局

五、决定机构

石城县司法局

六、服务对象

个人

七、申请条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八、不予批准的情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七)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限制。对各设区市的市辖区、律师资源充足的开发区以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数,原则上不再增加、退一补一。在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通过变更执业机构在设区市的市辖区、律师资源充足的开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根据《江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取得B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执业地限于学历专业条件放宽地;取得法律本科学历后,B类考试合格证效力等同于A类。


九、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

必要性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获得途径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窗口

领取

2

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

自备

3

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

自备

4

不存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承诺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

自备

5

变更申请符合本意见注册区域限制承诺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

自备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必要

原件

1

纸质

/

申请人

自备

7

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

必要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

自备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办理具体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石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452号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

    2、受理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核准、变更及注销登记,参照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程序进行。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均通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3、审查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 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形式性审查。

4、审批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5、发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发放变更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20

(二)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452号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

2、快递送达。

十四、申请主体权力和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受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452号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

2.电话咨询:0797-5791167(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797-5703559(石城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和农业事务股)

(二)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城县行政审批局政管股

2.电话投诉:0797-7331018/0797-5703568

3.其他投诉渠道:0797-5701148

十六、办理地址及时间

(一)办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452号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

(二)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推行错时服务,错时服务时间为: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7:30

(三)电子邮箱:sifaju5701148@126.com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石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县同权”综合受理专窗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开情况。


附件1

申请材料样本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登记机关:                          年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原执业证号

执业方式

颁证机关

颁证日期

执业

机构

地址

电话

申请人(签名):

                                                                                       

                         负责人:           审查机关(章)                         

换发时间

执业证号

经办人


附件2

审批结果样本


附件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审查要点

一、形式性审查要点(主要审查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序号

受理范围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

原件或复印件

份数

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备注

1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必要

客观真实,加盖公章

原件

2

A4

窗口领取

2

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

必要

客观真实,加盖公章

原件

1

A4

申请人自备

3

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必要

客观真实,加盖公章

原件

1

A4

申请人自备

4

不存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承诺

必要

客观真实,个人签名

原件

1

A4

申请人自备

5

变更申请符合本意见注册区域限制承诺

必要

客观真实,个人签名

原件

1

A4

申请人自备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必要

原件

原件

1

/

申请人自备

7

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

必要

客观真实

原件

1

A4

申请人自备

填写说明:1.受理范围,即填写事项涉及的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方面的受理范围;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必要性,即填写必要、非必要、容缺后补;

          4.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即填写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内容上所需填写或载明的内容(审查内容上

            有无缺失);

          5.原件或复印件,即填写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

          6.份数,即分别填写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份数;

          7.材料规格,即填写提交材料的规格样式,如A3A4

          8.来源渠道,即填写材料的来源,如申请人自备、XX部门提供、电子证照已共享免于提交。


二、实质性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对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及现场勘验评估要求进行详细审查)

序号

事项予以批准条件

书面审查要点

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

备注

材料名称

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

1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表格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拟应聘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同意?县级司法局审查是否同意?

2

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

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

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

不存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承诺

承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字

5

变更申请符合本意见注册区域限制承诺

承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字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是否原件

填写说明:1.事项予以批准条件,即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填写事项申请予以批准的前置性条件;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即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填写材料具体内容及相关细节的审查要点;

          4.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即填写事项是否涉及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有涉及的需填写实地核查、现场评 审评估的具体内容及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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