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石城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我县农村地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同时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同时,结合房屋危险等级和农户改造意愿,通过因地制宜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以上条件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截至12月底,全县组织实施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24户已全部竣工,补助资金拨付到位,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为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文/赖宁)
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