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20年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支持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2020年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就业创业培训方面。一是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园区就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协助园区企业、鸿森鞋业、长安太阳、亿弘服饰、寻质鞋业、振洲服饰等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1348人,向企业补贴培训资金674000元。二是精心举办家政培训400人、补贴培训398000元;针车培训104人、补贴培训资金104000元;以工代训731人、补贴培训资金1799700元,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950人、补贴培训资金1710000。三是开展SYB创业培训,共培训954人,补贴培训资金945030元;酒店服务员、技能提升培训496人,补贴培训资金496000元。
(二)公益性岗位方面。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就业扶贫、农村环境整治等公益性岗位办法,安置就业扶贫对象就地就业。2020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409个,其中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31个、农村环境整治专岗200个、城镇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58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416620元。
(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方面。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达5人以上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5000元运行费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每增加吸纳贫困劳动力1人就业,就增加1000元补贴,以此类推。每个扶贫车间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招用贫困劳动力企业(实体),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企业(实体),按实际招用人数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2020年补贴标准提高100元,为300元/月)、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各50%,既补贴企业(实体),又补贴贫困劳动力个人。2020年共发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526000元,发放岗位补贴306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