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石城县2024年第七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本次共批复项目54个2320万元,其中高田镇2个118万元、丰山乡1个7万元、木兰乡3个82万元、小松镇12个237万元、琴江镇13个230.4万元、屏山镇4个95.68万元、大由乡1个18万元、龙岗乡1个14.72万元、赣江源镇5个129万元、横江镇1个12.5万元、珠坑乡8个124.7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个1181万元、县委组织部1个7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抢抓施工有利天气,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竣工验收报账(按照2022年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要约价执行)。
二要注重项目实施环节,选优施工方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同时要将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到位。
三要及时操作国办系统,将批复实施的项目信息准确无误的关联到位,并实时更新国办系统项目状态。
四要注重报账资料完善,按照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同时根据项目进展高质量填报好项目绩效申报表、监控表、自评表。
五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项目运作模式,并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标准及要求进行实施。
附件: 石城县2024年第七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批复表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石巩固成果字〔2024〕28号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24年第七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