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3-10-15 15:15:00

(一)实施机关:县行政审批局

(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许可条件:资料齐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许可程序:申请资料核查受理实质内容审查 (重大项目进行论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许可期限:7天(不含节假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七)受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及监督投诉电话:0797-5790635

应提交材料目录

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

2)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3)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书;

6)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代表证;

8)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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