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2020年11月9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项目任务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0〕320号),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三批)安排的灾后重建地质灾后防治项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石城县琴江镇前江村石背里小组滑坡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方案设计的批复》(赣市自然资矿字[2020]34号)要求,我县实施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石城县琴江镇前江村石背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该项目包含2个隐患点(隐患点1:琴江镇前江村石背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2:小松镇小松村脑头坑地质灾害隐患点)。
2、石城县横江镇横江居委会粮管所滑坡治理工程。
三、分配情况
根据下达的资金,用于治理石城县琴江镇前江村石背里小组滑坡治理工程、小松镇脑头坑组隐患点和横江镇横江居委会粮管所滑坡治理工程等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地灾项目。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7182888
附表:1.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项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