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支持赣州商务事业振兴发展的18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2-11 09:15:47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抓住新时代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推进赣州商务事业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节点,繁荣市场消费,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赣州商务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打造区域消费中心
1.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支持“江西省赣南物流中心”建设,支持赣州建设一批商贸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先进模式,引导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品牌企业设立总部中心,完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推进强链补链延链行动。着重在培育本土物流企业、打造物流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企业和开展“互联网 第四方物流”、无人机配送试点、智运快线等商贸物流模式创新方面给予政策上支持。(责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
2.推进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赣州县乡农贸市场等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江南宋城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责任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
3.支持引进高端消费品牌。引导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赣州,发展“首店经济”,对落户赣州的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予以扶持。(责任处室:流通业发展处、外贸发展处、会展业发展处)
4.打造赣南客家菜品牌。支持赣州举办中国赣菜美食节,在赣菜推广中对赣南客家菜予以扶持。(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5.打造赣南电商产业集聚高地。支持电商企业与赣州共建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鼓励知名电商企业对接赣州电子信息、现代家居、纺织服装、农林等特色产品,推动赣州名特优新产品上行。(责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市场体系建设处)
6.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指导推荐赣州各县(市)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新一轮支持,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责任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打造双向投资新高地
7.支持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大力推动“粤企入赣”,积极支持赣州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中高端产业转移。利用省级重点经贸活动平台支持赣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招大引强,不断优化产业链条,做强产业园区。支持申报设立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赣州片区。以赣州为排头兵和试验田,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责任处室:综合处、开放开发处、国内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8.支持招大引强。支持赣州赴欧美、日韩、港澳台等地区举办招商活动。引荐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内500强、行业前十强以及知名民企到赣州考察投资,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户赣州。对落户在赣州的重大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在国家级、省级举办的经贸活动中安排赣州专场推介会。(责任处室:开放开发处、外资管理处、外资促进处、国内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9.推动经开区改革创新发展。加强与省有关部门衔接,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工作,赋予赣州国家级经开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强化要素保障,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加大对赣州经开区倾斜支持力度,指导支持赣州经开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区。支持“开发区 主题产业园”“管委会 平台公司”模式,推动与沿海发达地区国家级经开区结对共建。(责任处室:开放开发处)
10.支持赣州企业“走出去”。支持赣州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产业链调整重塑,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合作。(责任处室: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三)推进对外贸易提档升级
11.促进贸易产业融合。支持赣州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建设。支持赣州企业申报钨及钨制品出口国营贸易企业资质,做大出口,提升行业影响力。支持赣州现有家具、新型材料、纺织服装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并争取电子信息等特色产业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责任处室:对外贸易管理处、对外贸易发展处)
12.支持赣州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中国(赣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帮助赣州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赣州结合发展实际,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协调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帮助打通关、检、税、汇通道,实现1210、9610、9710、9810等跨境电商全业态开通。支持赣州发展跨境电商 中欧班列,跨境电商 特色国际航线,实现区域跨境电商集聚。支持赣州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发展处、空港口岸管理处)
13.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支持赣州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各类展会、举办专题活动。帮助对接全国知名服务贸易行业商协会,促进服务贸易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14.支持拓展国际市场。支持赣州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外专业展会,在展位分配上予以倾斜。支持赣州外贸企业参加线上展会,用好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拓展出口渠道。支持赣州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内外贸融合发展。(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发展处)
15.开展汽车进出口试点。指导推进赣州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和平台备案、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协调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在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汽车平行进口管理模块。开展二手车出口试点和汽车零部件进口业务。(责任处室:对外贸易管理处、市场体系建设处)
(四)促进口岸经济集聚发展
16.支持赣州黄金机场航空口岸建设。协调和支持黄金机场航空口岸正式开放纳入国家口岸开放“十四五”规划,支持黄金机场建设远程国际货站、国际货运监管中心,开通国际航空货运,申请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与粤港澳大湾区空港群开展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航空物流集散中心。(责任处室:空港口岸管理处)    17.推进赣州国际陆港建设。支持赣州国际陆港持续完善功能,打造江西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将赣州综合保税区置换至赣州国际陆港。推动赣州与深圳、广州等沿海港口合作,整合多边货源,稳定开行赣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扩大赣州国际陆港口岸物流辐射范围。推进二手车出口,推动肉类、汽车整车等指定口岸建设运营。推动赣州国际陆港与深圳盐田港共建深赣港产城一体化合作区,支持打造“特区 老区”精准帮扶、共赢发展的全国范例。(责任处室:陆路口岸管理处、空港口岸管理处、对外贸易管理处)
18.支持赣州综保区建设。支持赣州综保区发展保税粮谷大宗商品贸易和保税加工,建设进境粮谷产业园。支持赣州综保区与航空口岸联动发展,推动航空保税物流、保税维修、高端产品保税加工等产业在综保区内集聚,培育打造综保区发展新动能。(责任处室:空港口岸管理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新时代支持赣州商务事业振兴发展工作,成立由省商务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商务厅新时代支持赣州商务事业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赣州商务事业的支持和指导,落实对赣州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积极向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对接汇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赣州市商务局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省商务厅有关处室的沟通对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三)做好总结提升。每年要对新时代支持赣州商务事业振兴发展工作进行总结,对特色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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