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
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2.《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政策时效
1.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无需申请,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即可享受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温凯东,联系电话:0797-5793210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13号)
2.《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符合以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按规定填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或汇算清缴申报表)→随即享受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赖梦捷,联系电话:0797-5793210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
减免“房土两税”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除从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以外行业的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原则上不在减免税范围。
三、政策时效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结束(按上级统一规定)
四、优惠政策
因疫情遭受经济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企业不能如期复工或复工严重不足,但却有实际支付的人员开支、防疫支出、租金、能源费用、折旧等而发生经营亏损,即当期利润表“营业利润”为负数,“营业利润”以每个月的数字为准。纳税人如果全年出现盈利的情况,不得对已减免的月份要求纳税人补税。
五、申请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1份)
3.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报告;(1份)
4.利润表(与申请减免的月份或季度对应);(1份)
六、办理程序
纳税人填报表格→减免确认→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黄华春,联系电话:0797-5793210
八、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九、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4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3.《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5.《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纳税人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减免税明细附表→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黄华春,联系电话:0797-5793210
石城县财政局国库股
联系人:熊国鑫,联系电话:0797-5722348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5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12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1.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
2.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4.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按规定填报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或汇算清缴申报表)→随即享受优惠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赖梦捷,联系电话:0797-5793210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6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2号)
二、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企业。
三、政策时效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养老保险缓缴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二季度,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1.养老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2.失业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3.工伤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养老保险:石城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绍生,联系电话:0797-5712722
2.工伤保险:石城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华卉,联系电话:0797-5712595
3.失业保险:石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利华,联系电话:0797-7182792
4.国家税务局石城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97-5790569/15807077360
5.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东英,联系电话:0797-5713190
九、办理地点
1.失业保险:县人社大楼五楼就创中心失业保险股
(市本级:0797-7182792)
2.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经办窗口(窗口电话:0797-5712722)
十、受理时间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上午08:30-12:00(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下午14:30-17:30(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失业保险
上午08:30-12:00(县人社大楼五楼就创中心失业保险股)
下午14:30-17:30(县人社大楼五楼就创中心失业保险股)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7
缓缴住房公积金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
5.《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因疫情影响,造成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缴存单位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优惠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限满后,企业仍存在经营困难的,可以再次申请缓缴6个月。
五、申请材料
1.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2.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议;
3.企业近半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公积金分中心受理审核,符合条件即申即批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城分中心
联系人:黄中华,联系电话:0797-5792269
九、办理地点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业务窗口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8
减免国有房屋租金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减免对象
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
五、申请材料
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好减租资产和承租户清单,对于现有材料能够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应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直接予以减免流程。对于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减租政策的租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手续,加快办理进度。
六、办理程序
国有房屋所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办理,公开受理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动执行减租政策,优化办理流程。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温慧英,联系电话:0797—5712037
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县出资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减租工作。
石城县税务局
联系人:黄华春,联系电话:0797-5793210
八、其他事项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9-1
人民银行石城县支行帮助中小企业
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纾困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市银[2022]28号)
2.《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2号)
二、申请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四、优惠政策
1.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并将LPR内嵌到内部资金定价和传导环节,对小微企业等贷款实行FTP定价优惠,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发挥好利率自律机制作用,杜绝出现新的“不规范”高息存款创新产品,减轻负债端成本压力,为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营造良好的利率环境。
2.充分发挥工信、市监、财政等部门对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和管理手段优势,精准识别因疫情受困企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禽畜养殖及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主办行优先对接、其他金融机构跟进对接,搭建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3.做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接续转换。自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石城农商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额度滚动使用。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投放,加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以各行实际为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城县支行 温国柱
电话:0797-7331009
九、办理地点
全县各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办理
十、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9-2
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服务限时降费政策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金字〔2021〕176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县域注册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措施
1.开辟“绿色通道”,缩减业务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到放款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2.满足企业对周转金使用期限需求;
3.适当降低周转金使用费率。
五、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好原件备查看);
2.借款企业法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及结婚证件复印件(带好原件备查看);
3.工业园管委会或工信局或中小企业局出具续贷及转贷资金使用的推荐函(原件);
4.贷款银行出具续贷确认函及转贷资金确保安全归还石城城投集团的承诺函(原件);
5.借款企业所有股东及配偶至石城城投集团面签借款合同和借据以及自然人保证合同。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三贷通”领导小组审批→办理手续、签订协议、放款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金融服中心
联系人:张 勇,联系电话:0797—5791198
县城投集团
联系人:黄 丹,联系电话0797-5701961
九、办理地点
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石城县琴江镇东方明珠翡翠阁城投集团)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0
普惠联合贷担保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获得合作银行普惠联合贷款批复的小微企业、三农。
三、政策时效
2022年3月30日-2025年3月29日
四、优惠政策
对获得合作银行普惠联合贷批复的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期限超过半年的,担保费率为0.8%/年,贷款期限小于半年的(含半年),担保费率为0.4%;给予单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的免抵质押的信用担保。
五、申请材料
1.银行贷款批复书
2.银行贷款调查报告
3.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主体)、保证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反担保人)
4.股东会决议(借款企业)
5.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借款人、企业法人代表、反担保人身份证
7.借款主体及反担保人资产清单
8.借款企业上年度末缴纳社保员工数凭证及工资表明细
9.企业上年度末纳税财务报表
10.借款主体及反担保人近期征信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银行办理时间)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合作银行调查审批→推送审批结果至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规性审核通过出具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放款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金盛源融资担保公司
联系人:聂婷玉,联系电话:0797—5712118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温聪灵,联系电话:0797—5722698
石城县金融服中心
联系人:张 勇,联系电话:0797—5791198
九、办理地点
石城县农商银行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1
餐饮、零售等企业核酸检测补贴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石城县范围内注册的餐饮住宿、零售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由受益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
五、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核酸检测员工名单
六、办理时限
商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每月初集中受理企业申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核酸检测员工名单审核并盖章,企业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名单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七、办理流程
商务、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主管部门申报审核核酸检测员工名单→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企业定期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企业免费或减半收取核酸检测费用)→疫情检测机构每月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检测名单→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向县财政申报资金→财政拨付资金到医疗机构。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县商务局,白 炜,电话:0797-5792150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骏龙,电话:13870773754
3.县卫健委,黄 琼,电话:17370770061
4.县财政局,李东英,电话:0797-5713190
九、办理地点
县商务局(零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住宿)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3
减半收取餐饮、住宿经营企业锅炉检验
及锅炉水质化验费用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2.《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补贴对象
经过安装监检,并办理注册登记的全县使用锅炉的餐饮、住宿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对申请锅炉检验及水质化验的餐饮、住宿企业,减半收取检验及化验费用。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餐饮、住宿企业登录江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向市特检中心提交申请资料(营业执照、检验申报表)→市特检中心受理申请→餐饮、住宿企业缴费时直接减半收取→市特检中心派员检验并出具报告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温世勇,联系电话:0797-5790600
九、办理地点
江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dsj.jxtzsb.cn/portal/jsp/public/login.jsp
十、受理时间
线上随时受理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4
石城润泉供水公司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石城县城区因受疫情影响出现缴纳水费困难的餐饮、住宿和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7月1日
四、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停水、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五、申请材料
相关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程序
石城润泉客服部认定→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江西省石城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佥平,联系电话:0797-5713170
九、办理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供水窗口、石城县琴江镇工业园标准厂房一期B标段研发楼3层石城润泉客服部办公室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5
政府消费券发放办事指南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五一”赣州文旅商贸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补贴对象
指定商超、景区、酒店、餐饮、影院商家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23日-2022年5月15日(初定)。
四、补贴标准
通过“石城文旅”公众号报名申领,每张消费券价值200元。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通过“石城文旅”公众号报名申领→发券→使用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文广新旅局
联系人:赖 勇,联系电话:0797—7775763
石城商务局
联系人:白 炜,联系电话:18859286761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同芳,联系电话:0797—5701328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6
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奖励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注册在赣州市范围内的零售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补标准
由石城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及品牌商标、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3.所开店铺网站地址,店铺保证金及运营交易单截图。
六、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7天公示期)
七、办理流程
商务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商务局申报补贴→商务局审核后将结果推送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商务局
联系人:陈俊宁,联系电话:0797—5792255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理地点
县商务局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7
在互联网平台销售本地农副产品奖励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石城县注册的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补标准
由石城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销售额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补。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品牌商标、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2.所开店铺网站地址,店铺保证金及农副产品后台销售额截图。
六、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7天公示期)
七、办理流程
商务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商务局申报补贴→商务局审核后将结果推送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商务局
联系人:陈俊宁,联系电话:0797—5792255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理地点
县商务局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8
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促进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2号)
二、申请对象
由国内外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知名展览公司、央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县举办的,经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且采取市场化运作、场地租赁天数3天及以上、展览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补标准
按照展馆场地租赁合同中签订的租赁面积,给予主办单位每天每平方米2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商业性展会,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延期举办的,在原有办展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展览面积在1万—5万平方米和5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主办单位5万元和10万元补贴。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注明展会基本情况、申请补助金额);
2.《赣州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3.展会项目登记备案文件;
4.展会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银行转账单;
5.举办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六、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不含7天公示期)
七、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送结果至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复核→市投资促进中心推送结果至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商务局
联系人:白炜,联系电话:0797-5792150
九、办理地点
线上:“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
线下: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797-5703556
石城县商务局
电话:0797-5792150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19
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办事指南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石城县范围内注册符合以下暂退政策的旅行社企业。
1.县内2021年10月18日(含当日)以前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
2.旅行社在享受暂退 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3.2021年10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应依法足额交纳保证金。
三、政策时效
2020年2月5日-2022年12月31日。
(备注:县政策未出,时间待定)
四、兑现标准
对符合条件1-2项的旅行社按标准开展。
五、申请材料
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2.《目前质保金存款金额证明》。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
旅行社提出申请→县文广新旅局审批→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文广新旅局
联系人:罗东柱,联系电话:13317078588
九、办理地点
石城县文广新旅局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0
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政策对象
文旅企业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申请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携带资料参与投标。
五、办理流程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意向公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文旅企业参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六、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同芳,联系电话:0797—5701328
联系人:温朝文,联系电话:0797—5711579
七、办理地点
企业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参与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1
石城县中小学申报开展中小学生研学
实践活动政策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赣市教基字〔2017〕108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二、申请对象
本县所有中小学校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申请材料
1.活动方案。包含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组织机构、参加人数、人员安排及职责、活动流程安排、费用明细、行前教育(包括安全教育、文明旅行教育)等。
2.协议样本和资质证明。学校自行组织的,需提供学校与已授牌备案的县(区)级、市级、省级研学基地及与车辆提供方的协议样本(要具备资质,须签字盖章);委托第三方组织的,提供第三方承接研学服务的资质证明、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样本(含收费明细,须签字盖章);需集中用餐的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疫情防控及安全应急预案。包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安排、各岗位人员分工及具体职责、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等。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学校申请——县教科体局审核——通知学校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教科体局教体股
联系人:谢彦波,联系电话:0797-5700630
八、办理地点
县教科体局三楼教体股
九、受理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2
铁路航空企业暂停预缴增值税公共交通免增值税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1.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
2.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三、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
1.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无需预缴增值税。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程序
无需申请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黄华春,联系电话:0797-5793210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3
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邮政快递、外卖配送企业核酸检测补贴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石城县范围内注册的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贴标准
由受益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给予不低于50%检测费用补贴。
五、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核酸检测员工名单
六、办理时限
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初集中受理企业申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核酸检测员工名单审核并盖章,企业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名单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七、办理流程
行业主管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材料到主管部门申报审核核酸检测员工名单→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企业定期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企业免费或减半收取核酸检测费用)→疫情检测机构每月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检测名单→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向县财政申报资金→财政拨付资金到医疗机构。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县商务局,白 炜,电话:0797-5792150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毛骏龙,电话:13870773754
3.县交通运输局,黄景强,电话:13507976128
4.县卫健委,黄 琼,电话:17370770061
5.县财政局,李东英,电话:0797-5713190
九、办理地点
1.县市场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外卖配送企业申报事项)
2.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商贸物流申报事项)
3.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交通运输企业申报事项)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4
落实农村客运保障政策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申请对象
在石城县范围内注册的农村客运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奖贴标准
由石城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企业给予政策补贴。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申请资料
六、办理时限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受理企业的申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财政部门在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指标下达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收到资金指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七、办理流程
县交通运输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宣传政策→企业凭申请资料到县交通运输局申报补贴→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将结果推送县财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将资金指标下达行政审批局→县行政审批局兑付资金→通知企业。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景强,联系电话:13507976128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理地点
县交通运输局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6
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至小微企业
和制造业等行业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政策对象
1.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起到上级规定时间止
四、优惠政策
按规定退还纳税人增值税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五、申请材料
《退(抵)税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民银行→税款退还至企业
七、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税政股
联系人:温凯东 电话:0797-5793210
石城县财政局国库股
联系人:熊国鑫 联系电话:0797-5722348
九、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十、受理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7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优惠对象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三、政策时效
自2021年10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四、优惠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联系人:杨骞 联系电话:0797-5793212
石城县财政局国库股
联系人:熊国鑫 联系电话:0797-5722348
八、办理地点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税服务厅:石城县清华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电话:15807077360
九、受理时间
线上:24小时随时受理
线下: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8
减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石党发〔2019〕108号)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奖励对象
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内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政策时效
自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规定)
四、奖励标准
按单个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分类划档,各档补贴标准如下:
一档: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二档:年纳税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上,按年用电量给予0.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三档:年纳税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电价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2:8共同负担,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企业转供电材料(如存在转供电情况)、《企业电价补贴申请表》、《石城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
承诺兑现(6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网上(或线下专窗)申请--县国网供电公司、税务等部门核实后,经县级工信部门复核并汇总--市工信局复审--市级负担资金通过市行政审批局拨付--县级负担资金通过县行政审批局拨付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工信局运行股
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0797-5703718
石城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潘荣波,联系电话:13879742867
国家税务总局石城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97-5790569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事地点
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十、咨询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29
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奖励对象
落户石城的工业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起到上级规定时间止
四、奖励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县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补;对获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补。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以上级文件为准。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县工信局提供认定名单--县行政审批中心兑付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县工信局综合指导股
联系人:廖凤连,联系电话:0797-5703718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联系电话:0797-5703568
十、咨询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0
鼓励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产销衔接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奖励对象
落户石城的工业企业
三、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日起到上级规定时间止
四、奖励标准
企业参加省、部级以上组织主办工业品展览会、博览会、产品展示会设立展位的,每参加一次补助3万元;参加市级主办的工业品展览会、博览会、产品展示会设立展位的,每参加1次补助2万元;对举办全国性订货会、展销会或联合县外知名协会(商会)来县召开年会的给予5万元/次补助。推行政企圆桌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经营困难和问题。
五、申请材料
参展文件、佐证图片、相关票据、《石城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申请表》等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网上(或线下专窗)申请--县工信局审核--县行政审批局兑付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县工信局综合指导股
联系人:徐美英,联系电话:0797-5703718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 骏,联系电话:0797—5711612
九、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窗
十、咨询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1
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3.《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政策对象
中小企业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四、办理流程
各预算单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企业参与→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五、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六、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石城县财政局
联系人:温朝文,联系电话:0797—571157
七、办理地点或渠道
各预算单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企业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参与。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2
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一、政策依据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字〔2022〕14号)
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
4.《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二、行动对象
遇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违约拖欠货物、工程、服务账款相关问题的中小企业。
三、政策标准
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依规核查办理拖欠款项事件。
四、申请材料
企业投诉时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决算和其他可证明被拖欠账款的佐证材料。
五、投诉电话及邮箱
县平台投诉电话0797-5703718
邮箱:scxjmw@163.com(县)
六、投诉申请单下载地址
http://www.jxciit.gov.cn/Item/76495.aspx
七、办理程序
拨打投诉电话(投诉邮箱)→下载填报投诉申请单→递交投诉申请单,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决算和其他可证明被拖欠账款的佐证材料(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投诉邮箱)→清欠办审核受理→按照清欠工作机制转办相关部门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内回复清欠办并答复投诉人→投诉属实项目按照规定小额资金60天内清偿(金额特别大偿还困难,经被拖欠方同意可适当放宽)。
八、政策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县工信局联系人:赖 文,联系电话:0797—5703718
2.县财政局联系人:白世隆,联系电话:0797—5712246
3.县国资办联系人:廖晓燕,联系电话:0797—5712037
九、咨询时间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石城县助企纾困若干政策—33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
补贴政策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一、政策依据
1.《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能繁母猪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和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补助2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