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灯彩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10-12 16:54:00

    

     石城县是江西省文化厅命名的“灯彩之乡”,民间灯彩历史悠久,上溯南唐(公元953年)就开始在民间盛行,距今已有千年历史。在石城方言中,因“灯”与“丁”同音,舞灯有祝愿人丁兴旺,庆祝吉祥之意,深受人民群众欢迎。自古以来,石城新春舞灯十分盛行,每个村都有一个自发形成的灯会,自正月初一起,各灯会进村入户尽显技艺,热闹非凡,直至元宵“谢灯”为止。
  石城灯彩纷繁各异,种类繁多,有龙灯、狮灯、马灯、蛇灯、茶篮灯、宝伞灯、牌灯、鲤鱼灯、罗汉灯、蚌壳灯、船灯、八宝灯、板桥灯、麒麟送子灯等几十种。
  石城灯彩是中华民间民族艺术和民俗文化千百年来沉淀的结果,是广大劳动人民的集体智慧与创造。在千余年的表演过程中,不断融合了中国的道教、玄孺、政治伦理和风俗民情,成为极具客家文化特色的民俗表演形式,蕴含着丰富的艺术特征和美学价值,是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朴实表达,直接反映了客家人的思想、性格和品德,具有一种内在的精神文化价值。
【50年代,《蚌壳灯》、《倒采茶》获得省、地、县优秀表演奖。
60年代,《三杯酒》、《跃进花灯》于华东地区巡回演出后,拍成舞台电视艺术片。
70年代,《迎春花灯》、《喜庆丰收年》,首次进入电视荧屏。
80年代,融灯、歌、舞、戏于一体的大型灯彩戏《花灯仙子》应邀进京演出,获得“玉茗花”戏剧节多项一等奖。
90年代,《喜相逢》、《打甑盖》,在赣州市首届农民戏剧节和首届客家音乐舞蹈大赛上获得多项一等奖;《腾飞吧!中国巨龙》片段于元宵节期间首次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
1992年,石城县被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命名为“灯彩之乡”;
  2006年,石城灯会(灯彩)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8年,“石城灯彩”被国务院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石城县还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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