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
2021-08-13

石城县“一二三四”工作法,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建设

近年来,石城县深入开展“一二三四”工作法,切实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绘就了一幅“河畅、水清、景美”幸福石城新画卷。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河湖卫士先进县县河长办获评全国推行河长制先进单位。

一、凝成“一股力量”。全面建立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做到11个乡镇、131个行政村全覆盖。印发《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工作实施方案》,聘用民间河长13名、企业河长6名,不断完善和充实河(湖)长制队伍,积极引导全民自觉参与管水治水,使政府与社会凝成“一股力量”,有力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2020年,13名县级河长共计巡河59次,153名乡镇河长巡河2715次,131名村级河长巡河8676次,做到上下联动、逐级拉动,推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两个结合”。一是与项目建设相结合。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琴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抓手,多方筹措资金35亿元,建设相关水治理项目19个。二是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建设城北滨江公园、赣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琴江水利风景区等一批生态、休闲旅游项目,今年1-4月,该县接待游客2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42亿元。

三、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每季度向各乡镇、各部门下达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二是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石城县乡镇河长巡查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2020年共计表彰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67名。三是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集PC端、手机移动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三位一体的河湖信息化系统,全县4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安装水环境监控设备,实现了全县河库一张图管理。

四、实施“四大整治”。一是实施推进“清河行动”治污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五拆五清五整治”行动,打造珠坑等7个生态宜居秀美乡村示范村与水生态文明村,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二是实施推进河道采砂场专项整治。探索实施统一经营许可模式,加大日常巡查,查处非法采砂40余起,行政处罚29万元,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三是实施推进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县境内所有天然河流实行全面禁渔禁捕的通告》,严厉打击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年内处理非法捕捞案件5起,查处并销毁非法渔网(具)526(副),销毁电力捕鱼工具2台,行政处罚11000元。四是实施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功处理一起影响较大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一责任公司赔偿生态修复资金120余万元。2020年全县主要饮用水源地、县城出境断面、流域内水功能区及乡镇跨界水质优良率均达100%。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