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3-08-02 09:25:5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赣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20号)和我县实际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支持政策、组织保障个方面,着力建设我县继白莲后又一农业支柱产业,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力争2023年全县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7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1000改造提升老旧基地1900,新培育职业菜农88户,开展线下蔬菜技术培训800人次以上,力争全80%的大棚设施亩产值达到2万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1.巩固提升现有基地。建立问题基地清单,实行限期销号管理;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点督办,督促整改。推进大棚设施标准化改造,完善引水设施、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支持创建一批标准菜园对设施陈旧、质量低下、损毁严重且无法恢复生产功能的大棚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推动夏季高温闷棚、土壤化学消毒、秸秆回田、黄蓝板等技术措施落地,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推行大棚四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生产容貌的“三包”制度坚持动态跟踪,全面排查现有基地运营质量,按照“一基地一专班、一基地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每个问题基地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适度扩大产业规模。持续优化品种布局坚持走抱团发展道路,依托周边县市蔬菜产业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主攻专一品种,加快形成优势主产区。积极推行“大棚上山”鼓励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大棚蔬菜基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科学选址、规范建园,更加注重棚膜、卡槽、卡簧、天沟、落水管等配件质量和施工工艺,严把基地建设质量关。探索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的合作模式发展单一品种种植辣椒,以劳务承包的方式将大棚管理的劳务用工承包给有意向的农户,农户以每斤辣椒0.8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减轻农户种植大棚蔬菜的风险,让周边农户跟着学、跟着种,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鼓励依法利用碎片土地、房前屋后空闲地,发展一批小户基地,按照每户10亩左右标准落实大棚承包户,推进千家万户参与蔬菜种植。

3.推进产业提质增效继续推行“县级蔬菜顾问+乡镇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蔬菜技术服务模式,加快普及高效实用栽培技术,全年培训菜农800人次以上。积极培育种苗繁育、农资定制、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以及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发展蔬菜保险业,扩大种植险、价格险、大棚和棚膜险等险种覆盖面,不断健全全链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圳品”认证扩大石城蔬菜市场影响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瞄准专业化批发市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邻近区域市场。深入对接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等流通主体,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建立长期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

三、支持政策

1.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对与农业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生产、集中连片2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白莲除外),按300元/亩/年的种苗奖补标准补助种植主体。

2.新建大棚设施奖补政策2023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当年度约定的规格标准政策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2023年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连栋大棚,且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确认土地性质,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由县财政按3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大棚建设标准要执行《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

3.老旧基地换膜奖补政策经县级审批同意、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经验收确认换膜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0.1万元/亩、连栋大棚0.2万元/亩、冬暖式大棚0.2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4.本土基本菜农奖补政策对自主投资种植10亩左右的本地家庭型基本菜农,种植辣椒、茄子、西红柿、黄瓜、苦瓜、杏瓜等越冬长茬蔬菜品种,单个棚内种植品种不超过3种,由县级财政按0.1万元/亩的标准支持本土基本菜农土壤改良、购买商品苗等生产资料,每户基本菜农的扶持金额不超过1万元。种植西瓜、草莓等品种的不予奖补。

5.采后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予以奖补。

6.蔬菜品牌建设奖补政策对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的蔬菜基地,由县级财政给予每个奖补1万元;对年内获得“圳品”认证的,由县级财政给予每个奖补1万元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蔬菜产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谋划、加强调度,保持产业发展的定力和韧劲。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比学赶超凝聚部门合力,配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等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以及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县委、县政府2023年度综合考核、全县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实地抽核蔬菜基地运营状况,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撂荒性空棚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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