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0-14 12:13:34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家畜布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进行动员部署。

(一)全面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秋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乡镇要按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1031日完成。

(二)继续推进“先免后补”。各乡镇要按照“先免后补”改革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和要求,帮助已申报“先免后补”的养殖场运用好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今年的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下一步“先免后补”补助审核、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各乡镇要在秋防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净化养殖环节,切断传播途径,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同时结合官方兽医巡查工作,加大对养殖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隔离带、畜禽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建设清洗消毒通道,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

(四)加强疫病监测排查。各乡镇要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力度,严格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五)严格检疫监管。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和屠宰检疫监管,按照检疫规程,规范检疫出证,防止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坚决查处“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检疫失职渎职情况要严肃问责。

(六)规范畜禽调运行为。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严禁来源不明或手续不全的畜禽进入我县。按规定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跨省调运的畜禽必须经指定通道运输,并符合有关调运规定。

    (七)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积极落实《石城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要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人畜共患病防控和个人防护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家畜炭疽、布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提高基层一线动物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避免因防疫过程中感染人畜共患病。

(八)继续强化应急管理。要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和《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宣传培训力度,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一旦出现可疑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到位,确保疫情平稳。

(九)全面规范疫苗等防疫物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等物资管理,科学测算秋防疫苗需求,建立完善疫苗验收、储存、发放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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