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5-28 14:35:22

石城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是稳定粮食生产,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的根本,是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针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了:一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二是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养殖和种植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三是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四是要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化耕作层的行为;五是要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好粮食生产补贴相关政策,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六是鼓励探索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研究推进水稻收入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等瓶颈问题;七是要强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考核督导。          

防止耕地“非粮化”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2021年要以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生产,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为重点,来摸清耕地“非粮化”情况,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重点做好加强耕地管控、加强撂荒耕地整治、引导规范经营主体生产行为、补齐粮食生产短板、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五项工作。落实好粮食生产相关政策补贴,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同时要落实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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