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3-02-09 11:48:10

局各股、队中心,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道路春运工作,确保我县春运安全、顺畅、有序,实现“平安春运”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石城县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15

石城县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春运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一)深化春运工作认识。股、站、队、中心、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随着近期一系列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群众出行意愿明显增强,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要高度重视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麻痹思想,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

(二)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县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

常务副组长:李志敏

长:孔小鲁王昱丽 黄加旺

     员:舒学泉温永忠、黄景强、赖一平、温凯山、李建鹏  传、陈荣万、陈大鲸、廖明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简称局春运办),李志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舒学泉同志任综合协调组组长,温凯山任安全监督组组长,赖一平任宣传组组长,温永忠任后勤保障组组长。

(三)完善春运工作机制。局春运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春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要在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等部门联系,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做好春运安全管理和运政执法工作;要与公路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道路通行情况,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根据道路通行情况调整运输方案;要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状况,强化恶劣天气时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

(四)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股、站、队、中心、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工作时段在岗。局将对全县春运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凡未按要求值班或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信息的,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科学组织春运运力

(一)强化研判春运形势。根据今年春运特点,今年我县春运工作可能呈现以下态势:一是道路客流可能会高于常年。预计2023年春运全县道路旅客发送量为9万人次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和完善,群众出行意愿明显增强,以及随着我国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平衡协调,私家车的迅猛普及,兴泉铁路的开通,长途班车客运运量会略有增加二是疫情防控压力大。当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大规模人员流动会带来疫情风险,道路运输领域的疫情防控风险和运输保障任务将十分繁重。三是安全压力仍然较大。天气恶劣、交通秩序复杂、运输任务繁重引起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未得到根本好转,农村客运车辆超员、驾驶员疲劳驾驶、开车接打手持电话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加之行业安全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运输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加强运力组织调配。全县道路运输企业预计将投入客运车辆约79辆。其中班线车辆约76辆,预约响应式车辆3辆,机动运力7辆。根据往年情况看,正常情况下现有运力可完全满足道路旅客出行需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形势特点,一要强化枢纽接驳换乘的运力组织。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与高铁车站、铁路临客列车等的衔接,积极开展道路客运定制客运等服务,科学调配各种运力,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城区公交运营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大客流营运组织预案,安全及时疏散客运站等集聚的乘客。二要加强农村道路客运运力组织。根据实际,加大节假日期间城乡、镇村道路客运运力投入力度,积极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增加班次,最大限度保障农村群众节日出行和生活生产需要。三是做好运力调剂工作。运力不足情况下,运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或客源起(终)点省(市),调配具备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的运力,参加本行政区域内的旅客疏运工作。禁止非客源起(终)点省客运车辆参加我县春运。外调运力办理程序为:申请省际、省内加班和包车客运的,由道路客运企业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申请(外调运力申请表见附件1),经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审核后,提交市中审批,再由市中心报省中心备案(外调运力备案表见附件 2)。

(三)保障重点物质运输。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努力保障煤炭、石油、粮食和节日商品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四)做好应急保障处置。结合疫情防控、本地春运形势特点,一是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疫情下的运输保障。二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安全事故、客流剧增等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运力,加强预案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照相应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要强化恶劣天气预警。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设备。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督促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

三、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优化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将客运服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必要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防疫物资、就医购药等问题。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四、全力抓好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春运工作的成败。为做好今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对接、协调,抓好布置,认真落实。

(一)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形势。通过平时及节假日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客运车辆4G视频抽查情况表明,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未落实到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行业安全监管不力和处罚不严等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股、站、中心、大队,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问题导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春运前,应对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动态监控装置、应急保障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清除,务必整改到位。城公交企业要做好跨区域运营公交线路和向城市规划区外延伸公交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要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制度,在春运前对从业人员冬季安全驾驶知识、安全文明行车要求、应急处置能力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教育,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三是强化车辆技术管理。在春运前要对本企业的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车辆技术维护,确保运输工具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参加春运。四是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春运前,要对道路营运车辆智能监控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功能正常。要安排专人对所属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法违规驾驶员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是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发车前实施安全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宣传片,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

(三)严格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一是明确监管职责。要对辖区内重点道路运输企业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监督检查制度。要明确重点运输企业的分片包干管理责任人员以及监管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要与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开展联合检查。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各分片包干责任人员与公安交管人员采取实地督导、暗访检查等方式,联合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其整改落实到位。春运期间,各股站队、中心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监督检查不得少于2次。三是强化动态监管。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通报制度,对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要落实专人实时监测政府动态监管平台,对道路运输安全智能管理平台报警、4G视频抽查以及省第三方监测平台实时监测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视频和图片证据,并在当日将视频和图像证据传递给公安交管部门。四是强化源头监管。春运期间,要对客运站加强驻站管理,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驻站。驻站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车辆安全例检制度。要强化对客运站“三品”检查、出站检查和车辆例检等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车站进行整改,确保车站源头管理到位。五是严格安全处罚。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驾驶员教育学习、安全隐患排查等),要按照新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企业动态监控职责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联合惩戒要求及时将违法违规驾驶员列入黑名单。对目前已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如在春运期间仍未解禁,坚决不允许参加春运。对春运期间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要强化管控,收回从业资格证,运输企业不得安排其运输任务,直至黑名单期限解禁为止。

五、严格市场监管

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结合实际,以汽车站、学校、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货集散地以及县、乡主要道路为重点区域,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非法营运、超越经营范围、客车站外揽客和中途甩客、网上违规约车、货车擅自改装、危货车违法经营等突出违法行为。

(二)持续整治宰客乱象。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强化辖区内长途客运休息就餐点经营资质、价格、卫生、安全、消防等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合法经营、文明服务,严厉打击倒客、甩客、宰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站点停靠等损害乘客利益的违法行为,确保乘客安全。

(三)加强执法联勤联动。加强与公安交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乱象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保障春运市场秩序规范、稳定。

(四)强化市场信用管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根据道路运输诚信考核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信息录入《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考核,并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实施惩戒。要在车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

(五)规范运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定,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禁发生“公路三乱”、“以罚代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做到有案就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等现象。

六、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一)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道路客运企业要持续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自助售取票等便捷售票渠道,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继续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预定团体票服务。积极推广定制客运,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城市客运企业要利用互联网技术,及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app和电子站牌等向社会公众发布车辆运行信息,在最大程度上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二)创建优质出行环境。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增加车辆清扫、消毒、通风频次。客运车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车环境,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要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加强站场环境整治,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三)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客运站要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

(四)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情满旅途”。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七、强化信息宣传报送

(一)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各股站队、中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引导健康安全出行。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持续开展春运出行信息发布,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强化正面宣传。要充分发掘春运故事,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春运文化精品,加大对春运措施、行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等信息的宣传报道,将春运打造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窗口和平台。三是强化处罚信息报道。要将查处的车辆超员、严重超速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企业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信息,在广播、电视以及“两微一端”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春运严格执法、严格监管的氛围。

(二)加强春运信息报送。局春运办应于每日晚上 19 时之前将当日春运信息报送至市运管局春运值班室(报送电子邮箱:gzsygjcyb@163.com),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市运管局春运办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春运期间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市安委会的有关要求,当日报告。春运结束后,局春运办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春运办。对各项数据资料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24小时春运值班电话、传真:0797-7180513,邮箱:scjt.2008@163.com。

附件:1.外调运力申请表

2.外调运力备案表



附件1

外调运力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外调企业名称

所属省份

外调企业资质

外调车辆数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经营许可复印件

2、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复印件

3、承运人责任险投保证明

4、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及上线证明

5、租车协议

6、外籍车辆进站协议

7、服务质量承诺

8、外调车辆清单

我声明本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此表中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企负责人签

  

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

签章

  

设区市(或省直管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

签章

  

外调车辆清单

序号

车辆号码

座位数

驾驶员姓名

附件2

外调运力备案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章:   

序号

申请企业

外调运力所属省、市

车辆数

座位数

外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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