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扎实做好 “六 稳” 工作 ,全面 落实 “六保” 任务 ,力口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 ,根据江西省人民 政府《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赣府发〔 2 02 2 〕2 号 )中第 8 条,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
一、减租对象 :承租固有房屋 ( 包括固有企业 和政府部门 等行政事 业单位房屋 ) 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 。
二、减免租金额度 :免除 2 02 2 年上半年 2 个月租金。
三 、兔租申报时间:承租对象应 于 2 02 2 年 8 月 31 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