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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2-06 09:33:59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节日食品安全,石城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购物篇

采购年货应选择具有正规有效资质的超市、商店等食品销售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的品名、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蓝帽子”标识,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要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

02
饮食篇

家庭聚餐时,选购当季新鲜的食材,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远离野味,不采不食野生蘑菇,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根据就餐人数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03
维权篇消费者消费时,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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