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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筷公勺使用服务规范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30 0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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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279-2020

公筷公勺使用与服务规范

  

在中国,筷子、勺子的使用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我国合餐共食的饮食文化在被赋予特有的亲情表达的同时,其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使用公筷公勺,既能培养良好的用餐习惯,又能预防食源性疾病传播,是关爱自己尊重他人的文明体现。

为做好公筷公勺的推广使用,形成江西餐饮业文明健康新风尚,特制定本文件。

公筷公勺使用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筷公勺的术语和定义、材质要求、服务要求、使用要求、清洗消毒要求、保洁存放要求和宣传引导。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场所公筷公勺的使用。居民家庭用餐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GB 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

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筷公勺 public chopsticks and spoons

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桌用餐时,在同一器皿内取食物且不与口接触的筷子、勺子。

4材质要求

4.1

公筷公勺的材质应符合GB4806.1规定。

4.2

公筷公勺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颜色。公筷公勺宜使用白色或类白色。火锅或须在餐桌上熟制的菜品,应另外提供生料专用的公筷公勺,专用的公筷公勺应区别于常用公筷公勺。

4.3

公筷长度应比自用筷长3cm~5cm,筷头略尖细。

4.4

公勺外形应明显区别于自用勺,公勺宜带有挂钩,防止滑落至汤盆中。

4.5

公筷公勺应有明显标识,可在公筷粗端和勺柄等位置印烫明显的“公筷”“公勺”“公用”等标识或提示语。

4.6

摆放公筷公勺所使用的筷勺托架外形应完整,材质应符合GB4806.1规定,筷勺托架应便于公筷公勺的摆放,且摆放后不易滑落、脱落。

5服务要求

5.1配置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场所应根据其规模和用餐方式,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满足就餐人员使用。

5.2摆放要求

5.2.1

在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桌共餐时,餐饮服务人员应在每道菜品上桌的同时,在菜品盛器内或其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并配备专用公筷公勺架,供就餐人员使用,即“一菜一公筷(勺)”。

5.2.2

就餐人员如要求为每位就餐人员提供一套公用筷勺和一套自用筷勺,即“一人双筷勺”,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并将公用筷勺与自用筷勺垂直摆放。

5.3人员要求

5.3.1

餐饮服务单位应面向餐饮服务人员开展公筷公勺服务培训,提升餐饮服务人员公筷公勺服务质量和水平。

5.3.2

餐饮服务人员在提供就餐服务前应讲行个人消毒,并佩戴口罩和服务手套。

5.3.3

餐饮服务人员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提供公筷公勺就餐服务。

5.4就餐要求

5.4.1

餐饮服务人员应在就餐前提醒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并告知公筷公勺的获取位置和使用方法。

5.4.2

就餐人员如提出分餐要求,餐饮服务人员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

5.4.3

就餐时如遇同类菜看需合盘或换盘时,餐饮服务人员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合盘或换盘。

5.4.4

在就餐过程中,就餐人员发现用错、损坏、污染公筷公勺等情况时,应立即更换公筷公勺。

5.5 其他要求

5.5.1

餐后剩余食品打包,应使用公筷公勺。

5.5.2

撤盘时宜先撤公筷公勺,后撤菜盘和自用餐具。

6使用要求

6.1

就餐人员使用过程中,公筷公勺应不入口,不接触自用餐具,使用后应及时放回餐盘或筷勺托架。

6.2

用公筷公勺取菜宜适量,不将菜品返回餐盘,且不应随意翻拌。

6.3

不宜将公筷公勺插入菜、饭中。

7清洗消毒要求

7.1.1

公筷公勺和筷勺托架的清洗消毒应符合GB14934的规定。

7.1.2

公筷公勺宜与自用筷勺分开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GB 14930.1和GB14930.2的规定。

8保洁存放要求

8.1

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场所应在就餐场所设置公筷公勺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应存放工具,存放工具可采用工作台、工作盒(框)等形式。

8.2

公筷公勺存放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方便餐饮服务人员或就餐人员使用。

8.3

公筷公勺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消毒日期。

9宣传引导

9.1

有关部门应开展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宣传,将公筷公勺使用情况纳入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评价内容。针对认真执行使用公筷公勺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开展相关评优评先评级活动。

9.2

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实施本单位公筷公勺使用制度,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公益广告,在餐桌上设置温馨提示。有条件的可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宣传片。

9.3

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如遇餐饮服务单位未提供公筷公勺,应主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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