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石府办字〔2022〕34号)文件精神和石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纪要精神,由商务局牵头实施石城县电子商务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所需费用从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中列支。根据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石城县电子商务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由石城县海通商贸有限公司和深圳东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一是根据合同精神石城县海通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正常运行且服务满二年后拨付至中标总金额的95%。合同总金额为268万元。该项目正常运行且服务已满两年,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服务费至中标总金额的95%,前期已拨付款项60%即160.8万元,此次还需再拨付35%即93.8万元。二是根据合同精神深圳东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服务两年拨付至总金额的95%,合同总金额为126.6万元。该项目正常运行且服务已满两年,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服务费至中标总金额的95%,前期已拨付80%即101.28万元,此次还需再拨付15%即18.99万元,上述需费用从第六批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中列支,总金额为112.79万元,为加快项目推进,建议予以核拨。
现将拟拨付费用即112.79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 江西省商务厅 0791—86246339
石城县商务局 0797—5792681
石城县商务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