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石府办字〔2022〕34号)文件精神和石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纪要精神,由商务局牵头实施石城县农村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建设(品目一、二、三),所需费用从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中列支。根据合同精神,根据合同要求项目整体进度达100%,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现已通过终期验收,且验收合格,需拨付至中标总金额的95%。石城县农村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建设(品目一)合同总金额为145万元,前期已拨付70%即101.5万元,此次还需再拨付25%即36.25万元;石城县农村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建设(品目二)合同总金额为124.78万元,前期已拨付70%即87.346万元,此次还需再拨付25%即31.195万元;石城县农村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建设(品目三)合同总金额为134.768万元,前期已拨付70%即94.3376万元,此次还需再拨付25%即33.692万元;上述需费用从第六批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中列支,共计需拨付总金额为101.137万元,为加快项目推进,建议予以核拨。
现将拟拨付费用即101.137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 江西省商务厅 0791—86246339
石城县商务局 0797—5792681
石城县商务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