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2-05 12:39: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修订)

为切实有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电子商务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配套服务等措施创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集中力量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坚持重点突破、特色打造的原则,将电子商务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旅游强县、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旅游产品外销”的现代流通体系,打造有石城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通过综合示范县建设,进一步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民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总体目标,在2015—2017年期间组织实施并积极完成“打造一个园区、构建三个体系、实现五个突破”的“135”工作目标。 
(一)打造一个电商产业园 
完成占地面积55亩的石城县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并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打造形成一个集电商运营展示、物流仓储、综合服务、创业培训、项目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产业园。 
(二)构建电子商务三大体系 
构建多元化电子商务运营体系。通过引进知名电商企业落户和培养本土电商企业有机结合,形成多元化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阿里巴巴、京东、邮政、易田等电商企业在县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延伸至乡镇、村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网络代购、农特产品代销、缴费充值、票务代理、信息咨询等服务。 
构建全方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引进有实力的知名电子商务服务商落户,为电商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企业孵化、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品牌打造、营销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逐步建立涵盖区域品牌打造、特色农副产品生产供应、溯源和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农副产品上行服务体系,以及智慧乡村、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双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全县现有的物流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县快件集散中心、乡村快递超市,并配套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不断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实现电子商务发展五大突破 
1.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取得明显突破。2015年底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00%;2016年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00%;2017年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00%;2018年,全县网络零售额占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以上,其后逐年有提升。 
2.电商人才引进与培养取得明显突破。一方面,通过激励措施,引进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加大培养本地电商人才力度,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一轮电商知识培训,参训总人数3000人次以上;2016年底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突破500人,2017年底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突破1000人,2018年底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突破1500人,为全县电子商务新一轮快速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3.本地农副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取得明显突破。2017年打造一个年网销额1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区域品牌,培育2个以上年网销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单品品牌,培育本地农副产品网上年销售额突破500万的电商企业3家以上,培育本地农副产品网上年销售额突破1000万的电商企业1家以上。 
4.电商平台本地化水平取得明显突破。2017年底,引进3家以上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入驻,培育3家以上本地电商网络平台,发展10家以上本地电商企业通过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销售。 
5.电子商务带动农村扶贫取得明显突破。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电商企业+电商脱贫站+合作社+贫困户”电商扶贫生态链,培训在册贫困户电商人才1500人以上,带动在册贫困户脱贫2000人以上,培育电商扶贫示范村2个以上。 
三、实施内容 
围绕“135”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着力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一)实施电商人才培养工程 
 以县电商孵化园、乡镇村电商服务站、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实现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常态化;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以及电商协会面向乡村、农业企业、合作社、电商、农民群众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举办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培养电子商务创新人才;加大高级电商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高端运营人才的引进力度,对聘用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实施多元化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工程 
 充分挖掘、优化电子商务资源配置,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返乡创业者、大学毕业生、农村青年、贫困户和村官等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引进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落户并建设石城特色馆,加大石城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围绕旅游资源和农副特色产品资源,着力培育一批本地电商平台和电商示范企业、电商示范村;鼓励传统生产企业和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借助线下销售网点优势建立O2O体验店,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本地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贸易,培育外贸进出口新亮点。 
(三)实施电商运营体系建设工程 
科学规划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点的布局,分阶段、有计划实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体系建设。一方面,引进颐高集团建设占地面积55亩的石城县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建成集创业项目开发支持、电商企业孵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电子商务企业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园,为电商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另一方面,引进阿里巴巴、京东、邮政公司邮乐购等电商运营企业建立N个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并延伸至行政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民提供代买代卖、旅游出行、信息咨询、文化和教育医疗资源共享等基层综合公共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 
(四)实施农村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构筑工程 
整合本地仓储和快递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物流配送综合管理系统,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在物流园、工业园及其他交通便利地方新建或改建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为全县电商企业提供仓配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照“县快件集散中心+乡快递超市+村物流配送员”的模式,配备相关交通工具,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构筑农村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村村全覆盖;凡需配送到乡村的物件,先进入县快件集散中心按乡镇分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班次通过专用物流车送达乡镇快递超市,再按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分拣,于当天由村物流配送员送到各村级服务站。 
(五)实施农产品上行体系供应链完善工程 
通过“电商企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树立“一村一品”理念,挖掘、培植、整合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资源,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收购包装、统一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建立农产品上行体系;把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作为上行体系的头道工序抓实抓好,由专业合作社制订统一生产标准,并广泛发动农民按照统一标准规模化生产、订单收购,确保优质农产品货源足量供应;把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作为上行体系的关键环节抓实抓好,加大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的支持力度,鼓励争创品牌产品和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上行体系的生命力;通过专业团队对白莲、翻秋花生、脐橙、茶油、米粉、薏仁、紫薯等特色农产品进行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培育石城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和单品品牌。 
(六)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加快农村网络信息化建设与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物流跟踪、商品质量监管、售后等电子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改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出台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对电子商务企业在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组建电子商务协会,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管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社会环境;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宣传正面典型,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示范项目与进度安排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共建设8个示范项目,所有项目均涉及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一)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1.项目名称:石城县电子商务孵化园。 
2.承办单位:公开择优选择承办企业。 
3.项目地址:石城县颐高电商产业园。 
4.资金概算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中央扶持资金500万元,社会资金50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租赁石城县颐高电商产业园楼宇,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铺设专线光纤网络、购置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等软硬件办公设施设备,改造建设成石城县电子商务孵化园;聘请有经验有实力的运营商对孵化园进行运营管理,对入驻孵化园企业实行“免租金、免水电、免网络费”的激励措施,支持电商创业人员“拎包入驻”创业。 
6.中央财政资金用途和支持标准:对石城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含房租、水电、网租、管理费用等)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6年12月底前,位于石城县颐高电商产业园内电商孵化园投入运营。 
8.项目功能要求及实施效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择优招募第三方企业运营,提供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为当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与石城本地特色对接,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一批创业人员真正实现“拎包入驻、零成本创业”梦想,培养一批电商人才,孵化一批电商企业;孵化园内培育一批网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园内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额达2亿元。 
9.项目验收办法:现场验收硬件建设,查看孵化培训活动相关资料、运营商对企业提供服务相关资料、以及园内电商销售业绩相关资料。 
(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1.项目名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2.承办单位:阿里巴巴、京东、中国邮政石城分公司、易田电商等在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的品牌电商企业。 
3.项目地址:各乡镇、村居。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5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50万元,社会资金25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在条件成熟的乡镇、行政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及中心进行基础建设和装修,配置电脑、电视、LED显示屏、POS机、扫码枪、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相关设备;支持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上网费用和对站点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等。 
6.中央财政资金用途和支持标准:对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基础建设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支持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乡镇圩镇所在村建设2个电子商务服务站,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成后补贴额度平均每个不超过2.5万元、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补贴额度平均每个不超过10万元。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6—2018年,每年根据各行政村实际情况,筛选合适的地址及人员,建设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8.项目实施效果: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邮件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更多便民服务功能;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应具备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电商培训、小微电商(网商)孵化、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农特产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 
9.项目验收方案:对照合同建设标准,查看硬件设施情况、合伙人招募情况、村点运营情况。 
(三)人员培训 
1.项目名称:石城县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工程。 
2.承办单位:具有培训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电商协会、专业培训机构。 
3.项目地址:各相关场所。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70万元,社会资金130万元。 
5.实施内容:启动电子商务万人培训计划,对县乡村干部、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创业人员、涉农企业工作人员、乡村教师和农民群众等,无偿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每年对县、乡、村干部进行一轮电商知识培训;举办若干场电商创业人员技能培训;重点培训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退伍军人及在册贫困户;举办若干场电商精英培训班,培养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家;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用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6.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贴培训机构;补贴只用于购买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服务,不得用于补贴培训机构购置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培训桌椅等硬件设施设备;对培训时间三天及以上的,按照参训人员100元/人·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同一参训人员同一层次培训只补贴一次;对培训时间不足三天的,按场次补贴;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70万元。 
7.项目进度计划: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一轮培训,培训人员3000人次以上;2016年培训电商创业人员1000人,电商精英100人;2017年培训电商创业人员1500人,电商精英400人;2018年以后,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方案。 
8.项目实施要求与效果:一是与政府签约培训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关电子商务培训的资质;二是针对不同的人员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县、乡、村干部的培训,以电商趋势分析、普及电商基础知识、农村电商发展及政策解读,互联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介绍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对农民群众以普及电商基础知识、网购平台介绍、网上购物流程、农产品网销、电商交易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对农村电商创业人员着重加强网店注册、定位、装修、运营推广、客服服务等培训;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重点实施互联网技术、经营销售、电商政策等培训;对县、乡、村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才进行电商团队打造、电商供应链、互联网+产品转型等培训;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力争使所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从业人员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培训机会;三是建立培训档案,每期培训档案应有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通过培训进一步浓厚全县电商发展氛围,提升政府部门服务电商企业能力;壮大农村电商人才队伍,促进农村贫困人员脱贫;培植一批优秀电商企业家,推动电商产业发展。 
9.项目验收办法:查看培训现场的照片、影像、课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通过多种方式核定参训合格人员名单;培训档案将作为申请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 
(四)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项目名称:电商进农村物流配送工程。 
2.承办单位:中国邮政石城分公司。 
3.项目地址:县城、各圩镇。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80万元,社会资金72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县邮政公司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在县城建设服务农村的公益性县级快件集散中心,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补充购置车辆等设施设备,开通县城至乡镇的上、下片两条物流配送线路,每天每条线路上午、下午各配送1次;每个乡镇升级改造1个快递超市,各至少配备1名专职配送人员,并配置送货专用三轮车或摩托车,打通乡镇到各村的物流线路,乡至村每天至少配送1次,解决县城到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阿里巴巴、京东自行解决相关物流体系。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对建设服务农村的电子商务物流集散中心、物流信息数据公共平台、乡村快递配送超市,以及购置专用配送车辆给予补贴,按照实际配送单量进行补贴,当县至村全年总单量在30万单以内时,按3元/单给予补助,当县至村全年总单量超过30万单时,超过部分按2元/单给予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三年,总额不超过280万元。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4月底按要求完成物流体系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 
8.项目功能要求与实施效果:整合后的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服务平台应向社会物流快递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正常情况下实现物流配送中心的货件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村;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全县电商企业仓储及配送难题,各乡镇、村实现物流配送全覆盖,提高物流配送时效性,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9.项目验收办法:现场验收相关硬件建设及车辆配置情况,随机抽查物流频次及服务情况。 
(五)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项目名称:农特产品溯源品控工程、“一县一品”培育工程。 
2.承办单位:相关单位、专业机构、电商企业。 
3.项目地址:石城县境内。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50万元,社会资金85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围绕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SC认证,开展农特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建设好县域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并突出白莲等优势产业抓好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县域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建设;对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给予补贴,对全县农特产品每新通过一项认证支持2—10万元,每开设一个官方旗舰店支持5万元;对白莲等单类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县农特产品溯源品控工程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一县一品”培育工程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7.项目进度计划:2017年2月份前完成县域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建设,2017年7月份前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8.项目功能要求与实施效果:通过建设县域农特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短信和触摸屏等方式追溯;选择1—2个优势产业进行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石城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推进电商扶贫取得实效。 
9.项目验收办法:现场查验项目建设情况及数据库功能。 
(六)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1.项目名称:线上特色馆暨线下O2O体验馆建设工程。 
2.承办单位:阿里巴巴、京东等在石城县建立县级运营中心的知名品牌电商企业。 
3.项目地址:县城人流集中区。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80万元,社会资金102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县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委托第三方建设运营线上淘宝特色中国石城馆、京东石城特色馆,并在县城人流较集中地段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石城特色产品O2O体验馆,为当地农特产品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展示与网上销售拓展服务;支持落户石城县的全国性总部电商企业建设O2O体验馆。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线上特色馆的日常运营和线下O2O体验馆的建设装修给予补贴,线上的运营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线下体验馆的建设装修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项目线上线下两项补贴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8月底前,县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淘宝特色中国石城馆、京东石城特色馆建设委托授权工作并完成石城特产O2O体验馆选址工作;2017年2月底前,线上线下馆正式运营。 
8.项目功能要求及实施效果:每个线上特色馆实际入驻商家不少于20家,且至少10家为农产品电商;线下O2O体验馆馆内设计应新颖、明亮,突出石城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集中展示本地农特旅游产品、为消费者提供电商购物体验和技术指导的功能,帮助县域及周边县市农特旅游产品及传统品牌企业拓展线上新渠道,打造成集展示、推广、溯源、销售为一体的供货中心,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9.项目验收办法:现场验收硬件建设情况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查阅运营管理相关资料。 
(七)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 
1.项目名称: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2.承办单位:阿里巴巴、京东、中国邮政石城分公司、易田电商,中国鞋材网(定鞋网)。 
3.项目地址:县城电商聚集区域。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扶持资金170万元,社会资金43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阿里巴巴、京东、中国邮政石城分公司、易田电商分别建设一个服务农村电商的县级运营中心;县级运营中心含线下产品展示、物流配送、品牌网络推广、创业指导培训等功能模块,对县级运营中心建设装修和运营维护(含房租、水电、网租、管理等)给予补贴,对中国鞋材网(定鞋网)在石城县建设全国性总部,给予房屋租金补助。 
6.中央财政资金用途和支持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承办企业按标准建成运营中心并提供相关服务,每个县级运营中心平均补贴不超过50万元,中国鞋材网(定鞋网)全国性总部建设房屋租金补助不超过50万元。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6年10月底完成中国鞋材网(定鞋网)总部建设;2016年12月份前建设好阿里巴巴、京东运营中心;2017年2月份前建设好邮政运营中心;2018年4月份前建设好易田电商运营中心。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多个电商运营商建设县级运营中心,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形成我县完善的电商运营体系。 
9.项目验收办法:按建设标准现场验收硬件建设情况,查验相关公共服务资料。 
(八)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宣传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2.承办单位:县商务局、专业机构、县电商协会、电商企业。 
3.项目地址:石城县境内。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社会资金6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编制石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五年规划;二是依托阿里巴巴、京东、邮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宣传;三是通过户外广告、专题片、公众微信号、专题招商推介会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浓厚全民抓电商氛围;四是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实现以点带面,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五是支持开展电商创业大赛,电商论坛等营造创业氛围,推动电商发展。 
6.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推介,视项目实际发生费用全额补贴,其中规划编制不超过50万元,阿里巴巴专项宣传不超过30万元,京东专项宣传不超过30万元,示范村创建每个不超过10万元,创业大赛每场不超过15万元;电商论坛每场不超过10万元;电商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7年2月底前,电商发展规划通过评审后按程序批复实施;2017年3月底前举办一场电商创业大赛;2017年6月底前,完成1—2个示范村创建工作;其他宣传推介工作视工作需要适时推行。 
8.目标实施效果:通过编制规划,明确今后五年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和措施,逐步将电子商务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宣传车、刷墙、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工作机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电商平台功能,提高群众网购网销意识;通过在外举办电商推介会,吸引更多电商人才回乡创业,掀起电商创业浪潮;通过举办电商论坛、电商创业大赛,进一步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9.项目验收办法:查验收与政府签订的宣传协议,查看每次宣传计划和场景图片等资料作为补贴依据;五年规划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并按程序送审后组织实施。 
五、投资规模及示范效果预估 
投资规模为11000万元,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拉动农产品的销售和工业品的消费,带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与创业,促进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预计将主要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示范效果: 
(一)电子商务销售迅速增长 
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逐步减少农产品滞销现象,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农产品网上销售发展迅速,销售额在现有的基础上年均增长50%以上。 
(二)拉动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推进,逐步改变农村传统消费方式,促进农民群众物质消费品种多样化,并享受网上购物、充值缴费、订票等便利服务,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三)带动农村就业及创业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实施,农村电商服务站、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电子商务网店等每年将新增大量的就业岗位,通过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可带动0.5万人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群体,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四)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机制及服务支持体系,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及人才,创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 
六、扶持政策及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所列8个示范项目支持。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配套资金,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石城县电商孵化园建设项目,鼓励入驻电商孵化园创业成长,给予“免房租、免水电费、免网络费”补贴奖励;支持建设电子商务企业总部,根据房屋租金或按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给予补贴奖励;支持品牌电商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馆,根据房屋租金或按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给予补贴奖励;鼓励电商企业提升网销业绩,根据网上销售额给予补贴奖励;支持电商企业融资、电商协会壮大、企业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等;中央财政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扶持具体标准,按方案明确的要求及《石城县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制度 
(一)项目管理办法 
制定项目管理细则,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加强对示范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增强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第三方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项目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告;参与竞争投资建设主体按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2.评审。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投资方的实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择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监管。县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示范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纠正整改,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4.评估验收。示范项目实施完毕后,石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小组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切实发挥财政支持资金的效益,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所有项目实施完毕后,接受省商务厅的验收。 
(二)资金管理办法 
1.规范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15〕1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明确的支持重点安排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支出、购买流量支出,不得用于激励奖励等用途支出,不得直接补助企业的项目建设,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确保专款专用。 
2.明确资金拨付审核主体。为简化资金拨付程序,电子商务进农村扶持资金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拨付。 
3.明确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分期拨付,市场主体实施的示范项目,按项目实施方与县政府签订的合同执行;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实施的电子商务宣传推介项目,根据项目进度以二次核拨的形式报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拨付;县财政配套扶持资金,每半年核拨一次。 
4.由县财政局、商务局对专项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分管电子商务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电子商务工作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商务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教科体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金融工作局、县税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邮政公司、县农发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规划落实、组织协调、考核评比、日常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明确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对照责任分工,细化具体责任目标,将责任落实到人;试行“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并明确责任人,着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和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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