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自建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一封信

来源:屏山镇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6-10 10:48:02

致全镇自建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一封信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发生一起自建房倒塌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为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县发生,目前,我县已经启动了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望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响应、主动参与,配合做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行动的排查重点是:全县所有城乡自建房,聚焦城区、圩镇、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返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于酒店、宾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网吧、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及培训、养老、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性自建房;二是违规改建扩建、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三是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四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


真诚希望父老乡亲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请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针对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查找自己房屋建筑是否存在地基下沉、承重墙开裂受损、楼顶板严重渗水等安全隐患风险,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属地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和村(社区)报告。请广大人民群众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排查整治。


房屋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地方,我们是自己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并监督房屋承租人安全使用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均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违规加层、搭建厂棚,不得在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结构,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置。当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时,请给予理解,并提供支持。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守护好房屋安全,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欢迎各位业主和社会各界人士将违法建设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情况反馈到所属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咨询电话、危险房屋举报电话和邮箱如下:

1.房屋安全咨询、危险房屋举报电话:0797-5713957;

2.举报邮箱:jxsczfbzg@163.com。


屏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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